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入围上海市2026年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 2026-05-24
项目名称: 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入围上海市2026年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2026-04-001
中标公司: 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上海市2026年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2026-04-001
(二)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李玲玲-查看完整信息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 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020号2号楼1202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周伟明-查看完整信息
(四)入围产品
标项名称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商品价格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03 上海君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03 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 1.1总体思路 本所在接到委托人委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根据委托人委托和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上海市市级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与本市相关管理要求制定项目确定工作方案,选派项目合适的专业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等相关服务工作(以下统称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1.2工作内容 (1)接受委托:本所根据委托协议中明确的具体服务对象、内容和服务范围与要求,依据相关文件和上述“2.工作依据”中其他相关内容和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相应工作。 (2)工作准备:本所接受具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后,应组织具有资质和相关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小组,确定工作组人员分工,收集与具体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实地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 (3)方案设计:项目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实施方案的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后,应报评价组织机构审定。 (4)工作实施:项目小组应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或采取必要的程序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勘察、调研、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分析和判断。对需要问卷调查的评价项目,要认真做好调查表的发放、回收、整理、统计、分析、建档工作。项目小组人员应就服务项目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全面掌握项目绩效情况。 (5)撰写报告:项目小组应对工作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依据工作方案在完成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评判后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要求撰写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结果报告。报告要求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内容完整。 (6)提交审核: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结果报告初稿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征求被评价项目单位和评价组织机构的意见。本所应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如有对报告存在意见分歧,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的,由评价组织机构审定,再由本所出具正式报告。 1.3服务计划 (1)接到委托后,根据项目内容选派具备具有资质和相关服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由其与委托方联系,沟通具体需求及拟现场实施时间并留下其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2)与委托方相关人员沟通后,组织合适的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小组,确定初步项目小组人员分工,组织项目小组成员讨论可能会遇到的技术问题与操作难点,并实地走访被评价项目单位,向被评价项目单位发送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让其能够提前了解整个流程以及需配合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问题,尽可能顺利的推进项目进程。 (3)根据对被评价项目单位的情况进行初步排摸后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实施方案的设计工作。制订后的实施方案报评价组织机构审定,根据评价组织机构审定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完善,调整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分工。 (4)实施现场取证工作,对实施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被评价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并确认,分析和判断合理性。安排好人员对需要问卷调查的评价项目,要认真做好调查表的发放、回收、整理、统计、分析、建档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对现场取得的资料和证据进行整理,并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初稿。 (5)报告初稿完成后征求被评价项目单位和评价组织机构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经修改后的报告提交所内执行三级复核程序。 (6)完成质量控制复核和项目合伙人三级复核后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1.4质控措施 (1)本项目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实施。确保符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上海市的最新规范、要求及标准进行。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可靠、真实、准确的结论意见及评价报告,所有的结论意见及评价报告均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对其负责。 (2)本所实行项目小组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进度要求配合足够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由本所直接任命,建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明确项目小组人员的职责分工,在安排复核工作时,由项目小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的工作。 (3)项目小组成员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技术业务上接受质量控制部门的领导。项目开展前期先拟定项目时间进度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同时根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及时调整相应计划。 (4)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定期召开合伙人会,及时的与项目组成员进行沟通,以了解项目整体进度和情况。合伙人会对了解到的重大和特殊事项指导项目小组成员如何采取进一步程序,促使本项目工作顺利进行以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所及项目小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委托方的满意。 (6)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对于项目小组成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将其予以除名。 (7)对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承诺为项目实施提供快捷、有效的评价服务。若委托单位需要,项目小组成员及时响应。委托方有权要求撤换认为工作不称职的项目小组人员。 1.5组织保障 (1)本所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工作依据及委托方要求,根据具体委托项目情况依法、独立开展项目、部门或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活动,并对工作结果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本所应在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报告,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报告中的不尽事项,委托单位有权要求本所补充或重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 (3)本所应独立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实施。 (4)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本所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5)在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时,要填写绩效管理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规范、全面,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有效,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报告有严格内部复核机制,按规定出具有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方案和结果报告。 (6)建立严格的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并记录绩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情况,做好各类过程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7)根据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8)本所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及其他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所取得的数据、资料、初步分析报告等)及在项目中使用的由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委托方。在未事先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本所及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利用、使用、发表、引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除委托方公开发布外的上述资料。本所如需采用、引用与本项目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均必须事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9)承担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准则和廉政规定,与被评估单位相互串通、提供虚假数据与材料、出具不实报告的,或发现有重大遗漏、缺陷、数据等不实的,一经查实,委托单位有权停止支付项目费用,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理建议,取消当年和以后年度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资格。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有权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1 业务质量管理制度 2 业务质量复核制度 3 业务承接或保持制度 4 业务委派制度 5 质量管理监控及整改制度 6 质量控制部门职责 7 质量管理评价制度 8 业务执行流程管理制度 9 业务执行制度 10 执业质量奖惩制度 11 职业道德制度 12 职业道德档案(20 年度) 1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4 人才培养制度 15 岗位职责制度 16 考勤管理制度 17 加班、调休和休假制度 18 职工福利制度 19 内部培训制度 20 财务管理制度 21 会计制度 22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3 印章、票证管理制度 24 档案管理制度 25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6 信息化管理制度 27 业务报告签章和报备制度 28 行业建设公约
单个项目投入人员服务承诺:我方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拟投入本期服务中单个项目的,成立至少1名主评人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全过程参与相关工作,工作组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稳定。
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数量:6
折扣率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