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小试车间装修施工项目-1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25
项目名称: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小试车间装修施工项目-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小试车间装修施工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小试车间装修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ZY26-SH07-GC431/TJBZ2605-GC001-SHGS(HDFZX)182-65查看完整信息1-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纳米园小试车间装修施工项目 已由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华东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纳米园2号厂房101、102室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纳米园2号厂房101、102室厂房内新建一间甲类厂房的装修施工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建设完成,具备投用条件。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描述: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纳米园2号厂房101、102室厂房内新建一间甲类厂房的装修施工,包含原厂房墙体拆除(包括ACL和幕墙),外窗拆除,散水拆除等范围内的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不包含成套设备安装)
2.5 招标范围
包含原厂房墙体拆除(包括ACL和幕墙),外窗拆除,散水拆除等范围内的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不包含成套设备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资质等级查询中载明的主要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经营业绩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交2022-2024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6)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7)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无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注:(1)—(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5)-(7)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6项目经理: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注: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2)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缴纳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组织机构齐全,人员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6个月社保缴费一次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有效证书)。
(3)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组人员只能专职服务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组人员需分别配置,不得跨单位、跨区域同时承担多个项目的管理工作。施工作业期间,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项目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70%,且关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在场。(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要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3.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
3.9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其他要求:
(1)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06-05 17:00:00 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完成标书费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6-12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5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wel/index)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5)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提交电子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未按上述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步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张凯苏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华东分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白晓旭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2275045873@qq.com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华东分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