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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5-27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标的物: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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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 中利威-202601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然然、汤娜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祁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然然、汤娜、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中利威-20260195

3、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年

4、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为上海市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79辆公务用车提供定点保险服务。

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按照国家标准收费执行,商业险参选人按照现行费率和条款自报折扣率。全年预算金额为30万元,如中选单位根据自身折扣率报价计算得到最终的实际全年保费超过30万元则最终按30万元结算。

参选折扣率同样适用于采购人除本次采购以外的其他车辆保险险种,考虑到今后合同实施时增保其他险种的可能,参选人须作出承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折扣率。(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有效,拟从2026年06月20日起至2029年06月19日止(如因采购等因素致合同签订之日延后,则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顺延三年),分年度签订合同。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需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查询的开展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的参选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比选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授权人领取比选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获取:获取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

注:1、参选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3、参选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参选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6月9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具体会议室信息见大屏幕)纸质文件递交

二、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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