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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青浦青松路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 2026-05-29

项目名称: 配合青浦青松路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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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青浦青松路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配合青浦青松路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 TM-DXZB20260798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563.546887 万元,预估监理费用 17.835695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 上海电信青浦局所属区域 。

2.2 招标范围: 配合青浦青松路泵站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配套代办项目 监理服务,具体包括: 1 、需建设 4-12 孔管道 1.77 沟公里,合计 8.175 孔公里; 2 、需建设 2 芯 -216 芯光缆,合计 204 条公里,共计 13726 芯公里,需建设 2 个监控点位和 3 个光交箱设施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2.3 监理服务期限: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 334 个日历日内完成。

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和份额。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 90.00%( 不含 90.00%)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 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B.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2 资 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注 :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94 号 ) 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 ( 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之后 ) ,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3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 的 同类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 3 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 1 、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 1 )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2 )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1 )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 2 )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 、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3.4 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3.4.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3.4.2 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和安全监理人员不少于 1 人须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3.4.3 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6 月 2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0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1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5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6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3.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5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6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 (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递交至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招标代理部。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接收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投标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5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6 本项目将于 5.1 规定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 ,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6. 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818 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濮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朱天华、曹玮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邮件 : zhutianhua.sh@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 号招标代理部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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