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失败(暨)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29
项目名称: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失败(暨)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一次)结果信息
采购编号:202617001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失败原因:因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此采购失败。
二、(二次)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202617001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内容:专业法律咨询机构,为城银清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解决公司治理、业务安全、数据保护、反洗钱等,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实现降低公司在提高生产的同时避免法律风险的效果,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体如下:
1、为投资、并购、业务转移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为相关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书。
2、参加重大商务合同或其他重大事项的谈判、协调,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 就经营中发生的争议提供法律咨询,按要求提供书面意见。
4、审查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的合法合规性,按要求提供书面意见。
5、 就公司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6、 提供业务合作机构相关法律风险处置服务。
7、 整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法律建议。
8、 催收各类应收款项或出具相关律师函。
9、 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全员法律培训。
10、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以上日常法律服务不限数量及时间。
除上述日常法律服务外,根据城银清算委托,供应商还可提供:
1、涉及改制、重组、融资、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员工股权激励等专项法律服务(以下统称“专项法律服务”);
2、涉及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而需进入诉讼、仲裁或执行法律程序的案件代理服务(以下统称“案件代理服务”);
3、涉及适用港澳台或其他国家法律,或运用外国语言处理的涉外法律服务(以下统称“涉外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案件代理服务、涉外法律服务不包含在本项目项下法律服务范围内,具体事项由城银清算和供应商另行协商并签署有关法律服务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接受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线上报名领取:供应商向采购人邮箱(hanq@cbcc.cn)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格式见下表,报名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含完整报名材料的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成功以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为准,发送报名邮件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如因邮件系统原因导致的报名失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成立日期
核准日期
注册资本
营业期限至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可另加行)
股份占比(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地址
保密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参加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17001 ) 的潜在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不论成交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章)
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章)
4.其他要求
(1)报名邮件命名:城银清算2026-202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XXX公司(公司全称)报名资料。
(2)供应商报名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报名截止日到期后,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3)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材料未经审核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2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遵照执行《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程序及政策。
(七)釆购人信息
名称: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21楼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