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反渗透膜采购专有协议-20260601
- 2026-06-01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反渗透膜采购专有协议-20260601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反渗透膜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海油发展 - 上海区域中心 - 天津院反渗透膜采购专有协议 -202 60 601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 - 上海区域中心 - 天津院反渗透膜采购专有协议 -20260601
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2026年6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贸易商、代理商、制造商要求
贸易商 /代理商需满足: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 我司承诺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3)我司承诺自有社保人数≥5人,可提供近个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5)我司承诺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制造商为 ;授权的产品或服务为 ;代理模式为(□独家□一般□其他 )代理商,且不属于项目代理,可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备查。 (代理商需要)
制造商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其中一项),原件备查。(以招标公告或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
£ 生产 /销售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 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 若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生产工艺(需提供生产工艺介绍和供流程图);
£ 检测仪器证明(需提供检测仪器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 相关知识产权或专利;
£ 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
(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B 、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 - 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D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 、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 / 评审时的依据。
G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 、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 5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具有 1 项已完成的反渗透膜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 )合同
2 )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 / 框架协议 / 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 / 框架协议 / 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 / 框架协议 / 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 / 框架协议 / 费率合同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 采办经办人: 姓名:李欣,电话: 02122833342 ,邮箱 lixin5@
技术联系人:姓名 :孙金龙,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邮件: sunjl24@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 年 6 月 1 日
附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2026-06-01 16:00:00 2026-06-09 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