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及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房屋出租项目第二轮第三次公开招租公告
- 2026-06-05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及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房屋出租项目第二轮第三次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及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房屋出租项目第二轮第三次公开招租公告
2025-03-12 来源: 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 及 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 房屋出租项目第二轮第三次公开招租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租人)就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及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房屋出租项目进行第二轮第三次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前来响应报价。
一、招租内容
招租内容
出租面积(平方米)
房屋现状
租赁用途
日租金
租赁期限
付款方式
龙居路191弄16号101室;201室;301室及万德路52弄25号103室房屋
265.73
空置
居住
龙居路 1.48 元 / 天 / 平方米(含税)
万德路 1.68 元 / 天 / 平方米(含税)
不超过 1 年
半年付
注: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租金先交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承租方缴纳押金 不少于最后 1 年叁个月租金
3 、 租赁期限 不超过 1年 。
4 、物业费出租方与物业公司自行结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资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状态。
7、承租人不得 擅自 分租、转租。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租文件
1、有意向的承租人于2025年3 月 12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被授权委托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 静安 区 恒丰 路601号5 楼 502 办公室 现场报名。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 陆寅 。
2、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携带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招租人将拒绝接受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详见招租文件。
2、送达地址:上海市 静安 区 恒丰 路601号5 楼 502 办公 室。
3、须派代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招租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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