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6-08
项目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FS2026-086
招标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采购标的物: 食堂供餐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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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 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为在校师生提供营养健康、平价优质的膳食, 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委托,对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招标项目
1.项目编号: FS2026-086
2.项目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
二、项目概述
1.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 。(详见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项目 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为3年。本项目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年度服务质量综合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区参考名单内服务单位投标。可视为已达到资质要求。
2. 区 参考名单外服务单位投标。需通过学校按区级标准开展的资质、服务方案评审双重审查。
投标单位需同时满足区级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本校招标文件要求,资质要求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 “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符合校园餐供餐要求;
(4) 具有 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优先校园餐供餐)经验,无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记录;
(5) 购买有效的 “食品安全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 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含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审复印件留档,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一份彩色复印件 (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 “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符合校园餐供餐要求 ;
(3) 有效的 “食品安全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前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原件) (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7)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截图 ;
(8)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 (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盖章签字真实有效,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时间:请于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 ,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 158号406室 ;
售价: 6 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 、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10:45(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58号406室。
七 、评标方法
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专家共7人(或7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现场陈述等因素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各投标人算数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从满足招投标文件全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在网上公告。
3.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资质、业绩等分项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八 、签订合同
1.校方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校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可以得分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校方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2.合同期限内,若遇区级及以上教育法规或文件通知调整,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则签订的合同即终止,校方无条件收回食堂经营权。
九 、责任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独立经营,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2.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中标人只提供饭菜及主食类餐饮服务。
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厨房、用具及用餐场地。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方使用;中标人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了解)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中标人期满后,中标人若不续签,则中标人出资添置的物品可以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招标人存根核实)。
4.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由于中标人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承包期内,食堂场地以及内部设备、灶具、器具等均由招标单位免费提供。食堂水、电、气等能耗由校方负责。清洁卫生、消毒等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校方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及监督,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校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出一定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
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鹤霞路 136号
电话号码: 021- 69924282
联系人: 张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静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 158号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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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敏
202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