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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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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某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招标公司: 某医院

采购标的物: 食堂餐饮社会化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免费查看原文

我院拟引入一家供应商以驻场社会化服务的形式保障员工、病人伙食,现将该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医院食堂餐饮社会化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特定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 102 万元

五、公示时限: 6 月 9 日 -6 月 16 日

六、意见建议:

1. 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线下提交的方式递交;

2.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实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不作书面回复;

4. 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 818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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