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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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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MET-2634YG0583

招标公司: 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

采购标的物: 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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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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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嘉定区

发布时间:2026-06-15 00:00 浏览: 查看上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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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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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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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为在校师生提供营养健康、平价优质的膳食,现对我校食堂供餐服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编号:PCMET-2634YG0583

2.项目名称: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1.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食堂供餐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为3年,本项目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年度服务质量综合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上级另有要求,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区参考名单内服务单位投标。可视为已达到资质要求。

2.参考名单外服务单位投标。需通过学校按区级标准开展的资质、服务方案评审双重审查。

投标单位需同时满足区级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本校招标文件要求,资质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符合校园餐供餐要求;

(4)无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记录;

(5)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6年06月15日至06月23日内每天9:0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或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到下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售价为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 《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七、其他

签订合同

1.校方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校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可以得分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校方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2.合同期限内,若遇区级及以上教育法规或文件通知调整,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则签订的合同即终止,校方无条件收回食堂经营权。

责任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独立经营,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2.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中标人只提供饭菜及主食类餐饮服务。

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厨房、用具及用餐场地。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方使用;中标人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中标人期满后,中标人若不续签,则中标人出资添置的物品可以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招标人存根核实)。

4.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由于中标人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承包期内,食堂场地以及内部设备、灶具、器具等均由招标单位免费提供。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校方提供。清洁卫生、消毒、能源及其他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校方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及监督,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校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出一定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

地 址:上海嘉定区南翔镇古猗园路71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良友大厦8 楼

联 系 人:顾珉敏、熊秋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58792499

电子邮件: xiongqq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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