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需求
- 2026-06-23
项目名称: 【校园公告】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需求
招标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
采购标的物: 校服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2026级新生校服采购需求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概况: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3〕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展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 权益。
2. 采购范围: 2026年新入学学生,预估学生数量230 人 。
3. 供货周期: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时起30日内备足货物并按采购人要求发货。
4. 送货地点:西园校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园路237号; 港西校区: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协西村协南180号。
5. 质保期:1年( 自购买之日起计算 ) 。
6. 付款方式:学校统一收集学生尺码数据,代收校服款项。学校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待校服数量和校服款项与供应商核对正确,由学校统一向供应商支付校服款。
二、前期工作与决策程序
1. 前期工作: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委员会成员或家长的同意。
2. 决策程序:校服选用采购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集体决策,并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
三、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已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社区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实行集体决策,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四、采购要求
1. 采购种类、数量:夏季校服(短袖、短裤/裙装)、春秋季校服(长袖、长裤/裙装)、冬季校服(外套等)等,具体采购数量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集体商定。
2. 校服样式及参数要求
3. 质量标准
(1)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供应商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3)检测报告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全套投标产品的成衣或面料近两年内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GB/T 31888-2015),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需经过CMA和CNAS认证。检测报告内容应包含:
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所有面料的检测报告(校服执行标准GB/T31888-2015检测,检测内容包含:▲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起球、▲顶破强力(针织类)、▲断裂强力(机织类)等项目的检测。)
(4)送检要求
采用双重送检制度: 一次送检 由 企业负责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次送检 由 学校负责 ,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并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二次送检机构需与一次送检机构不同)检测,送检项目包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2项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对部分投标样品进行取样检测,取样检测对样品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各响应供应商需做好准备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要求
(1)样品内容: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在投标当天应携带本公司的夏装、春秋装、冬装、正装等校服样品(每个品种至少两套)。若该样品被评审选中,则该样品将当场封存于采购方,一套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抽检,一套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若评审选中现场样品之外的图片款式或其他微调款式,则选中企业应在一周内送交与该图片或与微调要求一致的实物样品两套,由学校封存供后续验收用。
(2)投标及送样时间与地址:投标资料(包含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款式、材质、价格等)及校服样品于 2026年6月26日14:30前送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园路237号(崇明区实验中学西园校区) 。 学校联系人:施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3)密封要求:参与遴选的单位应做好实物样品妥善存放工作(从外包装上看不到内部的样品)及相关投标资料(包含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款式、材质、价格等)的密封工作(投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待投标当天现场拆封。
5. 采购方式与程序
(1)采购方式:学校从“区选”的四家校服供应商中通过邀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2)合同签订: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教委发布的《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一年一签。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杜绝权责不清、约定不明等问题。
(3)合同价格: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由学校在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4)合同备案: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及时向区教育保障中心备案。同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5)公示要求:学校通过本校学校公告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收费管理:校服由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坚持非营利原则。
(7)封存留样:学校保留与生产企业确认的校服样衣,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6.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质保期一年,自购买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校服若出现非人为损坏,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的服务。
(2)终身维修:对于质保期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校服,供应商也应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确保学生始终能穿着完好、舒适的校服。
(3)快速响应:在学生或家长提出售后问题后,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解答或处理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在线咨询: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在线客服,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电话或在线咨询平台咨询售后问题。
(5)退换货服务:对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尺码不合适等情况,供应商应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在购买后15天内,学生或家长可向供应商提出退换货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等)。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与供应商交涉,要求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6)增补服务:供应商应充足储备,以备学生日常增补,增补服装确保一周内送达学校或学生指定地址。
(7)特殊学生服务:供应商应对残障、过敏体质或特体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措施(如磁性纽扣、上门量体或纯棉无荧光面料选项等)。
(8)黑名单制度:供应商应保证未列入质量技监部门公布的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如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将被列入“黑名单”,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交付与承诺不一致,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
五、合同续签与退出机制
1. 合同续签:区选阶段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年,如需续签合同,应在前一年度合同期满前,经校服选用组织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满意度较低则重新启动招投标。
2. 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将校服生产外包或转包。出现外包或转包、商业贿赂、重大舆情事件等情况,学校有权立即启动熔断机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监督与投诉
学校设校服问题监督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采购结束后,学校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采购合同、校服照片等)存档备查,并向区教育保障中心备案。
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
2026年 6 月 22日
END
供稿:后勤安全
编辑:施 雯 俊
审核:欧阳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