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2026年常州院钛白粉采购专有协议
- 2026-07-02
项目名称: 2026年常州院钛白粉采购专有协议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采购标的物: 钛白粉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 -上海区域分中心-2026年常州院钛白粉采购专有协议-202607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2026年常州院钛白粉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026年7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B、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其他要求:
签署价格浮动条款 ,定价公式:
订货价格 =卓创网华东区域华东市场金红石型(硫酸法)钛白粉发标日(或订单日)前一工作日市场均价+含税价格差(1、中标单位需提供卓创网账户供买方在后期下订单时查询相应市场价格;2、合同中需注明含税价格差的具体数据)
制造商、贸易商、代理商需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我公司此次应答涉及供应商属性为: □贸易商,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 我司承诺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3)我司承诺自有社保人数≥5人,可提供近个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10、我公 司 此次 应答 涉及供应商属性为 : □ 代理商 , 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 我司承诺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3)我司承诺自有社保人数≥5人,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5)我司承诺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制造商为;授权的产品或服务为;代理模式为(□独家□一般□其他)代理商,且不属于项目代理,可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备查。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及所有验收材料之日起 60天付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厂家
1
84582562
钛白粉 R-258
25kg/袋
详见需求单(等通知分批送货)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 五、技术要求
钛白粉 R-258
项目
指标
R-258
外观
白色粉末
TiO2含量,%
≥91.0
105℃挥发物,%
≤0.8
PH值
6.0-9.0
电阻率, Ω.m
≥80
吸油量, g/100g
≤20
亮度, %
≥94.6
消色力(雷诺指数)
≥1860
筛余物( 45μm筛孔),%
≤0.0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人:曹慧芹,查看完整信息,caohq@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分中心
2026年07月
2026-07-02 19:00:00 2026-07-10 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