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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武汉维抢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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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武汉维抢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6-SH07-GC562

招标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基地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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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武汉维抢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ZY26-SH07-GC56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上海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武汉维抢修中心位于江夏区安山街道万家澥村009县道附近,占地约4公顷。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综合值班室(建筑面积5002.83平方米,层数4层,层高首层//二层4.2m、三层//四层3.9m,规划建筑高度19.5米)、综合设备间(建筑面积251.3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4.6米)、维修厂房(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21.5米,安装32T/10T电动双梁起重机1台)、设备库房(建筑面积2388.5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17.5米,安装25T/5T电动双梁起重机1台)、车库(建筑面积891.76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5.4米)、活动料棚(建筑面积896.2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6米)、门卫(建筑面积82.1平方米,层数1层,层高3.6m,建筑高度4.95米)、消防水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练兵场及溢油演练池等;(2)新建1路10千伏外电和光伏发电系统作为主供电源,设橇装化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配置不间断电源UPS为通信仪表等重要负荷供电。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武汉维抢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

ZY26-SH07-GC56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07 09: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14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28 09:00:00

开标时间:

2026-07-28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武汉维抢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及施工管理、乙供物资采购与管理、甲供物资的保管使用、地方关系协调、各项手续(配合)办理、单体和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配合(预)转资、工程保修以及资料归档等。承担从施工准备(四通一平)、现场施工、交工验收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流程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各类缺陷修复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说明:1)设备及材料临时堆放点的选址由中标人自行设置,并落实管理看护;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到达临时堆放点后的卸车、验收、保管;设备及材料由临时堆放点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均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完工后,工程余料运至指定位置。2)完成(或配合完成)标段范围内压力容器报备和注册登记、电气设备防爆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校验及检定、给排水手续办理、用电手续办理、消防及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及验收等工作。3)施工单位负责中交验收通过前的维护和保管。4)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标准化。5)工作量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公告中未提及内容以清单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3.3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 ;财务要求:1、3.5财务要求(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人于2026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投标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的,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且可查验。)。(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业绩要求:1、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无效;见扫描件);信誉要求:1、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信用建设-黑名单列入黑名单,未被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4)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5)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永久取消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永久取消投标资格。(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质量事故。(注:(1)—(5)项由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人员要求:1、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拟派主要人员资质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B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3)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安全总监B证)。(注:1)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2)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进行查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有本人签字,注册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满足要求,同时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拟派主要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人员个人姓名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个人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齐全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无效;见扫描件;招标文件中人员业绩要求均同此说明)(3)拟派主要人员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上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提供以上人员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登录验证平台核验)3)原则上上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本项目不可替换人员,如确需替换人员时,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替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能力不低于招标文件对上述人员的要求。(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其他要求:1、3.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10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其他要求(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2)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须提供承诺)(3)本项目使用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平台进行全过程资金支付和管理,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要求。(须提供承诺)(4)本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1条施工过程结算要求。(须提供承诺)(5)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出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招标人将组织第三方咨询单位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弄虚作假情形进行穿透排查,利用围标串标比对软件等方式对投标文件自拟内容异常一致、投标报价规律性排列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深度比对,认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的严格依规进行处理。(6)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发票扫描件的,由评标委员会登录公共平台网站对以上内容进行查验。(7)评标委员会需对电子招标系统《标书相似度检查结果》表格中存在内容雷同嫌疑的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业绩造假、资质伪造等投标人失信行为嫌疑的,评标委员会向相关投标人发澄清函/失信行为告知函,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并提供佐证材料。;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杨欣语-兼职账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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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舒珊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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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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