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嘉定一食堂二楼智慧称重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 2026-07-09
项目名称: 嘉定一食堂二楼智慧称重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C26000105
招标公司: 上海大学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大学
嘉定一食堂二楼智慧称重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XC26000105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嘉定一食堂二楼智慧称重系统设备。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软件等货物的,所采购的货物需均为国产货物,无进口货物。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货物包含有进口的,或原产地标注为境外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货物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货物)。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当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材料针对同一事项存在不同结论的表述时,以最有利于采购方的表述条款为准。
13、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6000105 项目名称: 嘉定一食堂二楼智慧称重系统设备 预算金额: 209200元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 2026-07-09 17:00:00 ~ 2026-07-14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 2026-07-14 17:00:00 ~ 2026-07-17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中心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 30日 交货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嘉定一食堂二楼
采购需求联系人: 黄兵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隆悦雯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采招中心监督员: 谢金印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配置 明细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绑盘机 1) 绑盘机2台:处理器64位≥8核≥1.8GHz;储存≥16G,内存≥2G;前屏后屏≥11.6寸彩屏,多点电容屏;支持二维码扫码;支持CPU卡;人脸识别摄像头;以太网及WiFi通讯;声光提示;真人语音提示;2) 称重选餐终端14台:处理器64位≥8核≥1.8GHz;储存≥16G,内存≥2G;显示屏≥8寸彩屏,多点电容屏;人脸识别摄像头;声光提示;电子秤最大称重≥30kg;支持菜品显示、上下菜、补菜、自动计量、无感支付及报警等功能;3) 布菲炉14台:水加热;触屏控温;额定功率:600W;9L/13L容量(长方形);不锈钢/PC材质4) 芯片托盘1000个:A5密胺材质,高频芯片植入;尺寸45*33*2.5(cm) 或(偏差10%以内);5) 餐盘1000个:A5密胺材质;尺寸24.5*3(cm)6) 其他要求:托盘读卡器和布菲炉需嵌入式安装;餐盘、托盘及托盘读卡器需定制上大元素LOGO+二维码;大屏实时显示菜品;包含本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综合布线联网及系统集成服务;提供配套系统本地化部署或接入;对接现有校园一卡通系统,绑盘支持刷上大校园卡、主扫和被扫上大虚拟卡; 209200 2 台 209200
称重选餐终端 14 台
布菲炉 14 台
芯片托盘 1000 个
配套系统及对接 1 项
餐盘 1000 个
定制上大元素 1 项
集成安装 1 项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评分等级 参数说明
绑盘机 是 核心指标 中央处理器 :64位,≥8核,主频≥1.8GHz ;储存器:≥16G;FLASH:≥2G DDR3; 显示/触摸屏:前屏:≥11.6寸彩屏,多点触摸电容屏 后屏:≥11.6寸彩屏,多点触摸电容屏; 支持学校一卡通CPU卡及校园码(主扫和被扫,含离线码); SAM卡座:≥2个PSAM卡座,≥1个SIM卡座,PSAM卡由学校一卡通系统提供; 通讯方式:以太网:10/100Mbps自适应; WiFi:支持2.4GHz&5.0GHz双频 ;声光提示:真人语音提示 ; 电源适配器:输入:AC220V;托盘读卡器:托盘识度距离0~8cm(可限制最大识读距离),需提供上大LOGO定制服务。(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称重选餐终端 是 核心指标 系统:Android 7(含)以上版本;中央处理器配置不低于64位,≥8核,≥1.8GHz或同等及以上性能;储存器:≥16G FLASH,≥2G DDR3;显示/触摸屏:≥8寸彩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多点触摸电容屏;人脸识别摄像头:双目红外摄像头,≥200万像素;通讯方式:以太网:10/100Mbps自适应;声光提示:左右双声道喇叭输出;电源适配器:输入:AC220V;托盘读卡器:托盘识度距离0-8cm(可限制最大识读距离),需提供上大LOGO定制服务;电子秤:最大称重≥30kg;支持实现菜品显示、上下菜、补菜、自动计量、无感支付及异常报警提醒的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布菲炉 是 核心指标 加热方式:加水;控温方式:触屏控温;额定功率:600W/220VAC;产品容量:9L/13L(长方形);产品材质:不锈钢/PC;菜盆:单个/双格可选,304不锈钢,每台配2套。(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芯片托盘 是 核心指标 读写频率:13.56MHz;材质:密胺,HF RFID芯片植入;成份:A5密胺粉或同等性能的材质;规格尺寸:45*33*2.5(cm) 或近似(偏差10%以内)。(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配套系统及对接 是 核心指标 提供配套系统本地化部署及维保服务,或取得接入我校现有称重系统的授权许可(与原厂商购买或协商);对接现有一卡通系统(V5平台),托盘绑定功能支持上海大学校园卡、上海大学虚拟卡主扫与被扫,消费金额直接从校园卡账户余额扣除;刷卡绑盘需验证卡内容,验证卡片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卡挂失、卡冻结、卡注销等状态;异常状态下禁止消费;支持离线消费,离线消费总额不允许超过学校在一卡通系统设定的风控额度;(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餐盘 是 非核心指标 材质:密胺或同等性能的材质;成份:A5密胺粉或同等性能的成份;规格尺寸:24.5*3(cm) 或近似(偏差10%以内)。(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定制上大元素 是 非核心指标 餐盘、托盘及托盘读卡器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定制,包含上海大学相关元素、标识及二维码内容;嵌入式安装要求:称重选餐终端配套电子秤、布菲炉及托盘读卡器均采用嵌入式安装。(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集成安装 是 非核心指标 包含本项目全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综合布线、网络接入部署及整体系统集成服务;终端设备互联需使用超五类及以上网线,完成专网接入;校方在弱电机房配置 1 个网络接入点供使用。(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食品安全 是 非核心指标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每个称重布菲炉上必须增加一个防尘(防口水)罩(需要双向打开)。(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菜品展示 是 非核心指标 整套设备应支持实时展示各称重设备的菜品信息。(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是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评分内容
同类业绩 是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培训计划 是 到货后7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人、不低于8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质保期 是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1年2年3年及以上
付款方式 是 合同签订后支付2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80%
交货期 是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定西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03303400040046533
户名: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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