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通知
- 2026-07-11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通知
招标公司: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启动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2026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科技平台聚焦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开展申报遴选工作。其中,将细胞与基因治疗作为科技平台的重点赛道。
(一)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培养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带动上海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为上海(长三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二)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科技平台
旨在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培养选拔一批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有志于在科技创新一线潜心钻研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技术带头人。每年选拔60名左右,支持期为3年。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人才计划、有关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青年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
拔尖项目包含两个专题:学术方向、技术方向。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中国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其中,技术方向的未来产业领域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团队中人才结构、梯队配置合理。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学术方向: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二)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包含两个专题:学术方向、技术方向。各专题申报均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中国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已形成或未来有望形成以申报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各专题还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学术方向: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申报人应具有独立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经历;申报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三、推荐选拔方式
1.单位推荐。各相关用人单位根据评选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组织人才申请、遴选和推荐工作。
2.顶尖专家推荐。每位顶尖专家每年仅可在1个平台推荐1名同领域优秀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若申报人获得同领域1名及以上有关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顶尖专家推荐,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两院院士联名推荐,可不占单位推荐额度。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入选团队的领衔人在支持期内每年可推荐1名核心骨干成员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或青年项目。专家推荐均需通过线上评审系统填报有关信息,避免重复推荐。专家推荐超过1名的,按照手写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以最先推荐的人才为准。
3.“直通车”自主推荐。聚焦基础研究、生物医药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经有关程序推荐认定的重点用人单位,赋予东方英才计划“直通车”自主推荐权。经“直通车”自主推荐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免于初审,直接进入终审。通过“直通车”自主推荐进入终审的人选占比不低于30%。重点单位要研究形成自主推荐的标准和程序,报市科委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市人才局备案。
4.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科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推荐申报:个人填写、单位审核推荐(2026年7月11日—7月31日)
申报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考核业绩均应上传佐证材料。非申报人本人承担或主要参与而取得的业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后填报。
顶尖专家推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校内流程:二类项目我校推荐名额各1项,请各二级单位于 7月1 4 日 前提交本部门申报材料(每个类型限额1项)至kyjh@,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公示。
特此通知。
政策咨询:
李老师 63875151-667
袁老师 63875151-664
技术支持:
吴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刘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科研处
2026年7月8日
附件: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