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III标(斜坡堤)项目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7-22
项目名称: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III标(斜坡堤)项目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III标(斜坡堤)项目
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III标(斜坡堤)项目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槽航道位于上海市长江口南槽,上起南北槽分流口圆圆沙警戒区,至口外B警戒区,全长86km。南槽航道治理二期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圆圆沙警戒区至口外B警戒区之间的全长约86km的南槽河段。建设内容为对南槽航道浚深,在一期工程6m×600m的基础上,将中间400m区域浚深至8.0m,人工航道尺度提升为8m×400m,两侧剩余各100m仍按一期航道6.0m水深运行维护;同时沿江亚南沙沙尾、江亚北槽下段、九段沙南缘布置长约24.0km、高程+2.0m的护滩导流堤。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砂肋条施工劳务分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
包件划分:未划分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招采网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标书 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年 月 日 时前发至邮箱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
帐 号:03003049848
4.3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2日11时00分至2026年7月27日11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日15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
邮编:200002 联系人:马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624585731@qq.com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马良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7月2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施工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单位所在地取消劳务不分级资质的,需提供相关政府发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注: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无。
注: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分包商。
注: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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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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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中交招采网”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