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7-22
项目名称: 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JKBNAB-G1005
招标公司: 某部
采购标的物: 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6-JKBNAB-G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项目
2.2建设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总预算人民币500.00万元(包括单项施工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土建结构修缮、装饰装修维修、水电安装维修、防水与堵漏等零星修缮、改造和装修项目,不含定制类和专业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类工程及上级明确要求必须招标的零星项目);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以采购机构实际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土建结构修缮、装饰装修维修、水电安装维修、防水与堵漏等零星修缮、改造和装修项目,不含定制类和专业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类工程及上级明确要求必须招标的零星项目;
2.7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90%,高于90%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8本次招标入围施工单位3家和备选供应商2家,本项目报名家数<9家时按照流标处理,重新招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6家也按照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2.9其他:完成后的工程或维修等内容质保期2年。工期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提供营业执照及供应商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承诺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以评审现场查询情况为准】;
(3)①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相应延续有关事项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26年3月-6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若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满足如下条件:
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③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即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即2023年1月1日至今)无欠税漏税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⑦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中,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情况(或截止到开标时间,相关诉讼案件已结案)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评审现场以工作人员在开标当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5保密要求: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进行保密,严格各种文件图纸资料管理手续,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后续评审打分。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2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26年3月-6月)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26年3月-6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3.3信誉要求的承诺书。
5.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65684380@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报名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注: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审核为准。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月11日 9 时00 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层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