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区属单位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2026-07-30
项目名称: 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区属单位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委托,对 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区属单位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本项目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2)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1 )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7 号)要求进行全国消防技术服务平台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区属单位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2 、预算编号: SSCC/B26158-FW(2026)0093-013
3 、 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及区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拟将各单位(除幼儿园以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动态数据纳入安全管理平台及进行统一管理。为了规范各单位安全数据,优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统一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提升消防服务专业化能力,节约消防安全工作开支,现对各单位 2026-2027 年的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 。
4 、服务地点: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5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截止至2027年8月31日止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07月30日 17:00:00起至2026年08月06日17:00:00截止。注册并登录https://www.sh-yuanzhu.com/,上传如下文件扫描件,审核无误后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所需审核资料如下: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问时间:2026年08月07日上午11点前接受提问;4)全国消防技术服务平台备案证明材料;5)供应商报名费人民币600元整,审核通过后缴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预留邮箱 。
2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 )现场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招标文件及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会议室
2 、开标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会议室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参加开标会议资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 “ 信用中国 ” 网站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
机构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长宁路599号
地址
愚园路1203弄45号(近宣化路)
邮编
200050
邮编
200050
联系人
叶 老师
联系人
陈文杰、 杜明磊
电话
电话
62103825-8004
传真
传真
62136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