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联检用房租赁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 2026-08-03
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联检用房租赁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中标公司: 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项目名称: 联检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联检用房租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311835.46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E2联检大楼租赁。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联检用房租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311835.54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E2联检大楼租赁。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862367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商合区的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必须满足一层用于国内侧联检大厅、交汇大厅、迎宾大厅、行李传输提取及海关、边检、公安业务用房等;二层建筑用于值机大厅、国际侧入区、国际侧出区离境、国际侧离区入境、空侧连接通道及海关、边检业务用房等;三层主要为管理局的指挥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同时作为海关、边检、公安、国安、机场集团、市场监管、税务及管理局的集中办公点及相关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拟租赁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商合区E2联检大楼1-3层,其地理位置配套设施、运营服务保障等满足项目需求,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65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的规定,(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浦东现代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闻居路133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03日 至 2026年08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盛倩
联系地址: 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联系电话: 5886603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 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 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联检用房租赁-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7.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