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装09-202607-租赁-上海奉贤1#起重船6租赁招标公告
- 2026-08-04
项目名称: 上海电力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装09-202607-租赁-上海奉贤1#起重船6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公告标题:上海电力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装09-202607-租赁-上海奉贤1#起重船6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上海电力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起重船 (项目 名 称)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电力奉贤 1#海上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重船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电力奉贤 1 #海上光伏项目 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计划沉钢管桩 4448 根,安装 590 套光伏平台。
序号
项 目
说 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起重船
2
包件划分
一条起重船为一个包件
3
计划交货期
暂定 202 6 年 9 月 5 日起租,暂定工期: 202 6 年 9 月 5 日至 202 7 年 3 月 4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
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
5
使用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海上风电场用海范围西侧区域
6
船机设备数量
1艘
7
设备能力
500-800t起重能力,附盖章版的吊重曲线,吊臂设置机械缆风装置,配套夜间施工照明;锚机安装高度、不同半径吊重及吊高以船检盖章版吊重曲线为准。吃水不大于4.0米。船上需满足20人以上住宿(不含船员)。作业半径距吊机回转中心32米时,主钩全回转吊重大于500吨,吊高大于70米。
8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人证符合,年龄不大于 55,配员齐全
9
租赁方式
期租
10
租赁起止时间
暂定工期: 202 6 年 9 月 5 日至 202 7 年 3 月 4 日
11
供油方式
油、水均招标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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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包干,投标方自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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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中标后需先签订安全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 设备 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资质条件要求: 符合行业要求。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4)体系认证要求: /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如有 )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4 日 16 时至 2026 年 8 月 9 日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 16 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