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上海,沪通,沪宁-2)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2026-08-05
项目名称: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上海,沪通,沪宁-2)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6-1629-DY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采购标的物: CTC系统功能优化整治、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CTC 系统功能优化( V2.0 )整治(上海、沪通、沪宁 -2 )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项目 发包 编号 : STGCHDJL-2026-1629-DY )
1. 发包 条件
本 发包 项目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上海、沪通、沪宁-2) 以 业务外包审批(编号:上铁财函〔 2026 〕 480 号), 上海电务段 政联席会议 批准实施 , 建设资金来自 安全生产费 , 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 因 受既有设备厂家软件条件受制 原因, 现邀请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
2.项目概况及 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 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客专上海枢纽台、沪宁城际台及管辖车站 。
2.1.2 项目内容: 根据工电信号函【 2025 】 142 号《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印发 CTC 系统功能优化方案( V2.0 )评审意见的通知》要求,完成客专上海枢纽台、沪宁城际台 CTC 系统功能优化整治。
2.2 发包范围
2.2.1 发包 范围: 本 发包 项目 招标范围为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上海、沪通、沪宁-2) 。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未划分标段招标
2.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 3 其他说明
本发包 项目各标段 包括 铁路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
3. 响应 人 资格 要求
3.1 响应人 企业 基本条件要求
( 1 ) 响应 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企业资质要求
响应人 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 CRCC 资质。
证明材料:响应人有效的资质 认证 证书。
3.3 响应人 企业 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完成的 CTC 系统功能优化整治 业绩 。
证明材料: ① 响应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合同 ;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中 项目 期限结束之日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响应人(合同承包方)须另外提供 建设单位( 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 建设单位( 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3 )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与业绩良好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
3. 4 响应人 拟派主要 人员 要求
响应人 拟派本项目 标段 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由 响应人 根据本项目 标段 特征自行安排。
( 1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要求
1 ) 人员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 连续月数最后一个月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 前两个 月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 ) 投标人拟派驻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5 响应人 企业 财务要求
响应人 须 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6 响应人信誉要求
( 1 )至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 响应人 未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网址: )被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 ” 名单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 2 ) 至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 响应人 未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网址: )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 3 ) 至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 响应人 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且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D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 4 ) 20 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响应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响应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7 联合体要求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8 其他要求
( 1 ) 响应人 20 23 年 01 月 01 日 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 2 ) 响应人 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响应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 状态 ,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4 ) 响应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 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方、军队、国企等) 或 发包人相关 主管部门处罚 ,且在处罚 期限内 。
( 5 ) 与 发包人 或 发包 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谈判 公正性的 响应人 不得参加 对应标段 谈判 。
( 6 ) 响应人 递交的 响应文件(含澄清等所有用于响应的材料)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 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 谈判 , 谈判 文件发售期限为 20 26 年 08 月 05 日至 20 26 年 08 月 07 日 。
4 . 2 谈判 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 谈判 , 谈判 文件 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 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 元 整 ( ¥ 300.00 )。
购买 谈判 文件款项,请 潜在 响应人 以转账形式从 响应人 单位基本账户 , 或 响应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 委托代理人 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到 发包 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 邀请书 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 转账时请备注 “响应人 单位全称 + 标段 编号 简称 + 谈判文件费 ” , 如 “ XX 单位 + 2026-1629-DY + 谈判文件费 ” 。
若本次 谈判 为 招标或其他非招标方式转为谈判或 重新 谈判 ,已购买过 对应标段 往次 招标或发包(谈判、询价、磋商等) 文件的潜在 响应人 无需再次支付 谈判 文件款项。
如无特殊情况,谈判文件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包括: ① 响应人多付款的,仅退还多付款部分; ② 发包人中(终)止谈判的,由发包人向发包代理机构出具函件后退款; ③ 其他因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导致的特殊情况。个人(自然人)付款谈判文件费退款的,统一退款至响应人 单位 基本账户。
4 . 3 有意参加本次 谈判 的 潜在 响应人 ,除支付 谈判 文件费用外,还需向 发包 代理机构提供 “ 报名表 ”(见 本 邀请书 附件 )进行报名。
请 潜在 响应人在 谈判 文件发售期限内 ,填写 “ 报名表 ” ,发送至 发包 代理机构 电子 邮箱(见本 邀请书 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 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响应人 单位全称 + 标段 编号 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 XX 单位 + 2026-1629-DY + 报名资料 ”。
若本次 谈判 为重新 谈判 ,已购买过 对应标段 往次 谈判 文件的潜在 响应人 仍需提供 “报名表” ,其中 购买谈判 文件 付款 凭证为 对应标段 往次 谈判购买谈判 文件 付款 凭证。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发送 “报名表”的潜在响应人, 经 发包 代理机构确认信息无误的,视为报名成功 。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截止后发送 “报名表”的潜在响应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通常发包代理机构于收到 “报名表”当日,向报名成功的潜在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请潜在响应人 及时关注邮件回复 。潜在响应人未及时收到谈判文件的,请 与 发包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 (见本 邀请书 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 。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 谈判 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如响应人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其澄清。
6. 谈判 办法
由谈判小组与响应人就报价、保修、工期等可以优惠的内容进行谈判,响应轮次共计 二 轮,谈判轮次共计 一 轮。
6.1 响应轮次
以响应人有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第一轮响应内容,并在报价大会公布(如召开报价大会)。以通过初步评审且与谈判小组谈判后,响应人响应的内容为第二轮响应内容。第二轮响应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响应人需对每一轮谈判活动进行响应。
6.2 谈判轮次
以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进行的第一轮谈判活动为第一轮谈判。第一轮谈判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谈判小组需继续进行相应轮次的谈判活动。
6.3 成交原则
以最后一轮谈判中有效响应人的响应内容为依据,谈判小组应推荐有效响应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成交候选人。
7. 响应文件 的递交
7.1 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下同) 为北京时间 20 26 年 08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接收 响应文件 的 地点 为 上 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5 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7.2 响应人 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 ,并应确保其在 响应截止时间 前送达。 响应人 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 的,需自行承担因 响应文件 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 或者 未 按照 谈判 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 , 发包人 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带离或由发包代理机构统一处理。
8. 报价大会 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报价大会开始 时间 : 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2 报价大会 地点: 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3 报价大会组织 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9.发布 公示 的媒介
本 项目邀请谈判公示 在国铁采购平台( )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车站西路 213 号
联 系 人: 樊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发包 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
邮 编: 200070
联 系 人: 张工、 彭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644392
附件 :报名表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发包 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26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