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沪杭高铁(金山北,海宁西站等)侧线吊弦大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2026-08-10
项目名称: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沪杭高铁(金山北,海宁西站等)侧线吊弦大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6-1812-DY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沪杭高铁(金山北、海宁西站等)侧线吊弦大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项目 发包 编号 : STGCHDJL- 2026-1812-DY )
1. 发包 条件
本 发包 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沪杭高铁(金山北、海宁西站等)侧线吊弦大修 已 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6 年集团公司及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与大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 2026 】 432 号) 批准实施 , 建设资金来自 2026 大修资金 , 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 本发包项目已经过二次招标,其中第一次招标因 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原因流标,第二次招标因 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原因流标,参照《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 年第 13 号)第二十七条,并根据本发包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二章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邀请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2. 项目概况及 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 沪杭高铁管内
2.1.2 项目内容:对沪杭高铁 29.95 条公里侧线吊弦进行更换。
2.2 发包范围
2.2.1 发包范围: 本 发包 项目 发包范围为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沪杭高铁(金山北、海宁西站等)侧线吊弦大修全部工程内容。
2.2.2 标段划分: 本 发包 项目 划分为 1 个标段发包。
2.2.3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3 其他说明
本发包项目各标段施工 包括 铁路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 响应人 资格 要求
3.1 响应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响应 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响应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委外项目年度信誉评价等级 C 级及以上施工单位。
证明材料:由发包人审核认定。
( 3 ) 本项目施工包括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须具备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须承诺具有在集团公司施工办备案,且有独立申请施工天窗计划账号的能力。
证明材料:申报营业线施工计划账号截图 。
3.2 响应人企业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证明材料:响应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响应人企业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的不低于同等级铁路(时速 350km )类似接触网施工相关业绩(不含站改)。
② 具备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追溯不少于 5 年接触网施工运营维护相关业绩。
证明材料: ① 响应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中竣工日期(工程期限结束之日)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响应人(合同承包方)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4 响应人拟派主要人员 要求
响应人拟派本项目标段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响应人根据本项目标段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1 )人员建造师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 有效的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响应人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与响应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或 2026 年 4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响应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有效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为响应人) 或 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 响应人 ) 。
4 )人员职称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供电专业工程师 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5 ) 响应人 拟派驻的同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不得同时负责超过 2 个项目。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投标文件格式 ” 章节)。
( 2 )技术负责人要求
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2026 年 04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响应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响应人)。
( 3 )安全负责人要求
1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 2026 年 04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响应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响应人)。
( 4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响应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上岗前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 承诺书(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投标文件格式 ” 章节)。
3.5 响应人企业财务要求
响应人 须 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证明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响应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或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 响应人信誉要求
( 1 )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被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 ” 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 ” 章节)。
( 2 )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 未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 ” 章节)。
( 3 )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且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D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 ” 章节)。
( 4 )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响应人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问题;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 ” 章节)。
3.7 联合体要求
本谈判项目各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8 其他要求
( 1 )响应人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格式 ” 章节)。
( 2 )响应人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响应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 状态,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4 ) 响应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 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方、军队、国企等) 或 发包人相关 主管部门处罚 ,且在处罚 期限内 。
( 5 ) 与 发包人 或 发包 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谈判 公正性的 响应人 不得参加 对应标段 谈判 。
( 6 ) 响应人 递交的 响应文件(含澄清等所有用于响应的材料)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 8 ) 原则上 A 级单位在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 1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不得超过 4 个,同一年度内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 6 个; B 级单位在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 1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不得超过 3 个,同一年度内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 5 个; C 级单位在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 1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不得超过 2 个,同一年度内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格式 ” 章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如响应人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其澄清。
5. 谈判办法
由谈判小组与响应人就报价、保修、工期等可以优惠的内容进行谈判,响应轮次共计 二 轮,谈判轮次共计 一 轮。
5.1 响应轮次
以响应人有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第一轮响应内容,并在报价大会公布(如召开报价大会)。以通过初步评审且与谈判小组谈判后,响应人响应的内容为第二轮响应内容。第二轮响应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响应人需对每一轮谈判活动进行响应。
5.2 谈判轮次
以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进行的第一轮谈判活动为第一轮谈判。第一轮谈判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谈判小组需继续进行相应轮次的谈判活动。
5.3 成交原则
以最后一轮谈判中有效响应人的响应内容为依据,谈判小组应推荐有效响应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成交候选人。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为北京时间 20 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接收 响应文件的 地点 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5 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柜 。
6.2 响应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带离或由发包代理机构统一处理。
7. 报价大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7.1 报价大会开始时间: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7.2 报价大会地点: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7.3 报价大会组织方式: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 项目邀请谈判公示 在国铁采购平台( )发布。
9 . 异议处理
本公示异议受理期限为 2026 年 08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2 日 。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异议受理期限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并扫描为 PDF 格式后发送至本项目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示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
邮件发送后请与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响应人单位全称 + 本次项目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XX 单位 +2026-1812-DY+ 谈判公示异议 ” 。
10.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 99 弄 10 号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发包 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
邮 编: 200070
联 系 人: 闫工、伯 工
联系电话: 021- 62455585
电子邮箱: hdjlzbdl02@126.com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发包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26 年 0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