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区级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8-11
项目名称: 宝山区区级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价值行(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宝山区区级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优惠;
( 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4、其他资格要求: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区级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最高限价: 25.5万元(含税),其中密山路5号8.5万元,友谊路15号17号5万元,行政中心南楼6.5万元,行政中心北楼5.5万元。各供应商单项报价及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处理。
3、 服务期限: 1 2个月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4、服务地址:密山路5号、友谊路15号17号、淞滨路28号行政中心南楼以及淞滨路1号行政中心北楼(1-6楼)。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 8 月 12 日至 2026年 8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下午16:00)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 600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24 日下午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6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68弄10号三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68弄10号三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 5号
联系人:宋拥军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价值行(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68弄10号
联系人: 诸豪
电话: 1 3764347208
相关附件下载:
* 宝山区区级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