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金都路2158号房屋租赁
- 2026-08-14
项目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金都路2158号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JT2026SHA002549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金都路2158号房屋租赁
交易品类:集体资产租赁 项目编号:JT2026SHA002549
出租底价
514.65元/平方米/年
租赁面积
4700平方米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8-1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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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09082901040038200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业务负责人
赵老师
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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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声明:
1. 本招租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本平台对招租公告的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招租公告的信息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核实相关信息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风险。
2. 意向承租方向上海农交所登记报名意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确认自身符合招租公告的全部要求,接受招租公告要求的所有条件并自愿参与招租活动。意向承租方应对自身资格、资质文件真实性、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实际不符或存在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3. 郑重提醒意向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名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出租方有权核查意向承租方的资格,一经发现不符规定或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
重要告知:
1. 意向承租方请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17:00”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账号:09082901040038200
2.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交易保证金须由本人名下账户缴纳;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交易保证金须由本企业对公账户缴纳。 严禁任何第三方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3. 交易保证金如打错账户、委托他人代为转账缴款的,将会造成报名失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后续不利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 意向承租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无法参与后续招租活动。
* 资产信息-位置 金都路2158号
交易编码 ZCZL1CF94790EF05F000
权证类型 无证
租赁用途 商业
风险提示:若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业态要求 1、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或个人。自然人投标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无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参加竞投的自然人或法人,从事综合性经营项目10年以上,目前在上海市具有实际经营的经营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宾馆、工业厂房仓库、办公楼),同时在上海市自营10000平米以上经营良好的酒店项目(须为竞租人实际控股的酒店项目,并提供相应凭证)。2、业态约定:酒店为主(4000平米以上酒店),辅以周边居民需求的生活配套服务,如有格局调整,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并终止合同。3、公司法人参加竞标的,公司注册资金须5000万及以上,已投资经营管理的项目须运营良好,无欠缴租金的情况,诚信度高, 经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犯罪活动产生。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关联公司不得重复竞租。5、新竞租人中标,对原承租方该物业所涉及财产、投入设备、装修改造等按第三方评估后的价格支付原承租方作为转让费。6、参与竞租提供材料的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经租资格,如涉及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租金支付要求 按年
免租期 3月 租赁期限 3年
交易保证金 30.000000 万元
保证金事项:
1.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上海农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09082901040038200,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实际以上海农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严禁任何第三方代为支付交易保证金。
2.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3.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上海农交所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公示期内,未中标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出具对承租候选人结果无异议承诺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承诺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农交所按规定原额予以原路返还。
4.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上海农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上海农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上海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公告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上海农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其他说明 房屋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是否可转租 否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是
是否有物业管理费 无
水电气热等费用 承租方直接支付
房屋状态 本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房屋尚在使用中,若招租后发生移交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意向承租方范围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出租方联系人 何晓峰 联系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