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航华为MatePad设备租赁项目
- 2026-08-14
项目名称: 东航华为MatePad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MatePad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谈判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东航华为MatePad设备租赁项目
1.2 采购清单:
清单-2026-08-12 19:42:51-1 报名后查看
1.3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谈判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出具基础运营商资质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6.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分包; 9.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递交响应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4 公司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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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采购范围与说明:
主要要求:华为MatePad(11.5寸2026全网通版本8GB+256GB)租赁项目。 套餐总数量:300台。具体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部分。 合同有效期:4年 合同签订/订单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含安装调试及验收 交货地:东航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限价1684528.30元(不含税),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一律开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00.00元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6-08-20 09:30
2.3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虹桥临空经济园区支行
2.4 银行账号:
报名后可查看
2.5 账户名称: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文件
3.1 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上海市虹翔五路12号地服部2号楼
3.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8-20 09:3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4.2 联系人:
袁老师
4.3 联系方式:
4.4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5 联系人:
陈琪
4.6 联系方式:
5. 其他说明
5.1 领取方式:第一步:。 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谈判-继续任务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5.2 联系人:陈琪、庞姝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chenqi@ceebc.net、pangshu@ceebc.net 邮寄及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五路12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部)2号楼
5.3 本项目请供应商完成一体化平台品类认证。第一步,登录系统后点击右上角跳转一体化,跳转到品类认证界面,进行品类认证 ,第二步,点击品类认证进行操作,供应商登录进入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主数据】-【品类认证】进行品类的认证。第三步,补充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行文件信息的补充,补充完善之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保存。第四步,提交审核,之后供应商点击【修改】-【提交至商城管理】,由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可联系采购人。
5.4 谈判和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排序原则:评标价由低到高 担保要求:谈判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