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院]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原料储运系统设备
- 2026-08-26
项目名称: [华东院]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原料储运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 HDDLSJY-HW-LQZCB-157-2026-005
招标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绿色甲醇项目工程总承包、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原料储运系统设备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项目编号:HDDLSJY-HW-LQZCB-157-2026-005
项目名称: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原料储运系统设备
截标/开标时间:2026/9/8 10: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能建博创绿色燃料(沈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本次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2.1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工程总承包。2.2项目业主:中能建博创绿色燃料(沈阳)有限公司。2.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对 原料储运系统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技术规范书。2.4交货地点: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现场 。2.5 计划交货期: 2027年6月15日 。3.应答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要求3.1.1 应答人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其中: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法人组织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关批准的登记证书,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有效授权书。3.1.2 应答人应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为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其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 财务要求:应答人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3.1.4 信誉要求(1) 应答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应答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5) 应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黑名单惩戒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3.1.5 安全要求: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2 专用资格要求:3.2.1 资质要求或行政许可要求:(1)资质要求: / (2)行政许可要求: / 3.2.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后应答人必须具有2个生物质/燃料或化工行业同类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B、如为投运业绩,需同时提供成功投产运行证明,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C、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3.2.3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 / 。3.2.4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接收代理商应答的,代理商应满足下列要求:(1)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3)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3.2.1中资质要求或行政许可要求的规定;(4)所代理设备应满足3.2.2中业绩要求的规定。3.2.5其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1、登记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8日10时00分。3、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标书费金额:¥1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标书费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在汇款时备注上注明:沈阳康平项目+标的名称+应答人+标书费应答人还应在如下链接https://h.qr61.cn/oF1IiO/qEcL7r1下载《应答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应答登记表》和标书费付款凭证(银行电汇底单)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hw30130@ecepdi.com)。采购人将在确认收到付款凭证后对应答人开通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应答人如未及时交纳或未按本条要求执行或因报名账号邮箱等应答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未完成购买,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采购人有权否决其应答,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标书费收款账户:户名: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账号:查看完整信息952180 联行号:查看完整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注:电汇底单请务必注明 “沈阳康平项目+标的名称+应答人+标书费”。5.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0:00(北京时间),实际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为准。递交方法: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应答文件(包含可编辑版本以及签字盖章PDF扫描版本打成压缩包)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方式: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除以上网站之外的其他媒介发布均为转载,提醒应答人特别注意,以防上当受骗。8.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09号联 系 人: 施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2837@ecepdi.com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09号联 系 人:王工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anhw30130@ecepdi.com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工程采购监督小组,监督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9.其他补充事宜9.1已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货物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的应答人,请直接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左侧采购公告,在右方找到自己需要参与的项目,进入后依次点击“签收公告内容”,“报名参与”,进入待资审评定状态即完成报名(资审评定状态无需潜在应答人递交材料)。9.2没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的应答人,①请在/HomeInfo/ProjectList.aspx中找到自己需要参与的项目,在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后填写网页下方的报名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应答人编码(亦是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此编码用于填写报名表;②完成上述①步骤后,且待报名结束审核通过后,登录/bidSupplierLogin.aspx即可进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应答文件上传等工作。9.3应答人一旦确定参与应答,须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时办理CA电子密钥。标前答疑大厅及上传应答文件,均须用到CA电子签章。办理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2~3个工作日,请合理安排时间。CA办理指南详见:/HomeInfo/caPage.aspx 9.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依法确定中选人。9.5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仅支持本公告注明的电汇转账一种方式,所注明的上海能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请分包商注意甄别。分包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后,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自行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9.6确认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应答人须交纳应答保证金,应答人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及时将交纳凭证(银行电汇底单)扫描件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应答人未上传保证金交纳证明资料,也没有在应答文件中体现保证金交纳证明资料的,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其应答。应答人宜于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后、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汇出保证金,并在电汇底单注明“项目名称+应答人+保证金”等相关信息,不得晚于应答截止时间,否则应答有权被拒绝。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采购文件。9.7 本次采购项目的中选人须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和收款账户详见采购文件。9.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