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芦潮港中心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9-22
项目名称: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芦潮港中心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6-2266-GK
招标公司: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无人机智能巡检识别系统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芦潮港中心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编号: STGCHDJL-2026-2266-GK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芦潮港中心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已由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以 2026 年四届三次董事会 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 发包人 为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 芦潮港中心站 。
2.1.2 项目内容:建设无人机智能巡检识别系统,配套自动机场、 AI 智能识别、统一管控平台、告警处置联动功能,实现场站无人值守常态化智能巡检。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为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芦潮港中心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 全部内容。
2.2.2 服务期限: 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无。
3.3 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近 五 年内( 202 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的 建设无人机智能巡检识别系统 相关 项目经验。
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合同 。
证明材料说明 :( 1 ) 合同中服务结束日期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 2 )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 : 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 ; 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 ( 合同承包方 ) 须另外提供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至少配备 1 名无人机操作手 拟派本 项目 , 且 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证。
证明材料: 须提供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证 。
3.5 投标人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 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
( 1 )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 未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网址: )被列入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 ” 名单。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2 ) 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 未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网址: )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3 ) 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且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D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4 ) 20 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 。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3.7 联合体要求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其他要求
( 1 ) 投标人 20 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 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 2 ) 投标人 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投标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 投标人 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方、军队、国企等) 或 发包人相关 主管部门处罚 ,且在处罚 期限内。
( 5 )与 发包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 投标人 不得参加 对应标段 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 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 对应标段 投标。
( 7 ) 投标人递交的 投标文件 (含澄清等所有用于投标的材料)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 发包人 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或者为 标段 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 单位 ) , 不得参加对应标段 的投标。
(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 20 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 26 年 9 月 28 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元 整( ¥300.00 )。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 投标人 以转账形式从 投标人 单位基本账户 , 或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转账时请备注 “投标人 单位全称 + 标段 编号简称 + 招标文件费 ” ,如 “ XX 单位 + 2026-XXXX-GK + 招标文件费 ” 。
若本次招标为重新招标,已购买过 对应标段 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如无特殊情况,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特殊情况包括: ① 投标人多付款的,仅退还多付款部分; ② 发包人中(终)止招标的,由发包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函件后退款; ③ 其他因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导致的特殊情况。个人(自然人)付款招标文件费退款的,统一退款至投标人 单位 基本账户。
4.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 投标人 ,除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 报名表 ”(见 本公告附件 )进行报名。
请各潜在 投标人在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填写 “ 报名表 ”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 10 条 “ 联系方式 ” )。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投标人 单位全称 + 标段 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 XX 单位 + 2026-XXXX-GK + 报名资料 ”。
若本次招标为重新招标,已购买过 对应标段 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仍需提供 “报名表” ,其中 购买 招标文件 付款 凭证为 对应标段 往次招标 购买 招标文件 付款 凭证。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发送 “报名表”的各潜在投标人, 经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信息无误的,视为报名成功 。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截止后发送 “报名表”的,或经发包人确认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各潜在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5.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 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 26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5 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7.2 投标人 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投标人 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 或者 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发包人 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带离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处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 方式
8.1 开标时间 : 同 递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 投标人 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 “腾讯会议” 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届时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 “腾讯会议” 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进入 “腾讯会议” 视频会议程序 时,请将昵称修改为投标人单位全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同顺大道 585 号
联 系 人:李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
邮 编: 200070
联 系 人: 徐工、 彭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644392
附件:报名表
招 标 人: 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26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