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验收公告
- 2026-09-23
项目名称: 大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验收公告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8153750-00299526-1
招标公司: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中标公司: 上海沪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大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合同编号: 11N4250查看完整信息
二、合同名称: 大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8153750-00299526-1
四、项目名称: 大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 中春路9977号
联 系 方 式: 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 上海沪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古美路457号1201室
联 系 方 式: 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 派遣相应数量的辅助人员为甲方提供孤残儿童日 常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其他辅助服务 。
服务要求: 派遣人员须按照甲方院纪院规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政府聘用辅助人员工作管 理细则》《照料中心保育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 )、本合同约定以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提供服务,确保被照料儿童的基本权益。甲方对乙方的服务 进行监管和指导。甲方确定 1名副院长牵头负责儿童生活园区的照护服务统筹工作,组织人事科、 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乙方派遣人员的整体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所涉生活园区主任及班组长积极配合落实。甲方对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全程监管和指导 。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人员面试及背景审查,做好招录工作 。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派遣相应数量的辅助人员(人员数量以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每月费用结算以实际在岗的派遣人员人头数为准)提供服务。其中管理人员 1 名(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减),具体配合甲方完成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及和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派遣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要求,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监管。有人员调整时,乙方及派遣人员须服从甲方决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开展平稳有序 。
乙方及派遣人员对甲方及儿童的信息资料均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儿童信息和影像等资料向外传播,不得损害儿童合法权益。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及派遣人员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七、验收日期: 2026-09-22
八、验收组成员 (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 张希、潘靖、陆雅勤、陈丽萍、李卓君、刘彩燕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