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音乐学院急需紧缺课程录制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9-27
项目名称: 2026年上海音乐学院急需紧缺课程录制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音乐学院
采购标的物: 课程录制服务、录制与数字化资源剪辑制作及上线服务、课程及名师访谈录制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 2026 年上海音乐学院急需紧缺课程录制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26 年上海音乐学院急需紧缺课程录制项目
采购内容: 2026 年急需紧缺课程录制
项目预算:含税价 28.8 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四、其他
在基于公平、公正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采购人对本比选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 项目名称 )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 、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 、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五、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 202 6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6 : 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53307148
六、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七、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作为 2026 年上海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快速响应计划(第一批)项目,上海音乐学院哲学社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课程思政深化”核心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与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穿、有机融入专业教学,建设高质量数字化教学资源,支撑全院师生本科教学实践。我校推选 7 门代表性专业课程,邀请各学科领域名师教授开展示范课堂教学建设工作。
1. 服务内容:相关课程的录制与数字化资源剪辑制作及上线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说明
1
课程及名师访谈录制
1 、课程录制服务:基于《中国汉族民歌概论》《民族室内乐》《中国音乐史》《独唱(民声)》《手风琴独奏》《视听语言》《音乐科技导论》共计 7 门课程完成相应录制制作,提供开课咨询服务、课程建设服务、课程上线服务。
2 、录制场地:学校场地拍摄。
3 、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确保画面完整、清晰、稳定,设备满足全高清及以上录制标准。
4 、设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满足室内外不同场地专业录音及拍摄装置,以及配套的后期制作设备。
5 、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项目经验充足、人员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6 、名师访谈录制要求:
1 )为 2 位名师量身定制独家访谈,针对《中国汉族民歌概论》、《民族室内乐》两门课程配套访谈视频;
2 )访谈时长:单期完整版 15 分钟;
3 )提供访谈提纲策划、主持人对接、现场导播及多机位拍摄服务。
2
课程及名师访谈剪辑与制作
1 、课程剪辑与制作服务:
1 )完成 7 门课程后期剪辑需突出名师教学特色;
2 )制作内容包含:片头片尾设计、课程包装、字幕制作;
3 )提供课程海报、教师形象照等配套宣传素材。
2 、名师访谈剪辑与制作服务:
制作内容包含:片头片尾统一 VI 设计、字幕制作。
3
课程资源上线及售后服务
支持个性化的课程主页,呈现课程简介、教师团队、课程大纲等信息,支持在线学习、作业提交、互动讨论等功能,教学数据完整可追溯。
2. 交付成品要求:
1 )视频:高清( 1920*1080 ) MOV/MP4/MPG 文件
2 )音频: WAV 文件, 48KHZ , 24BIT , STEREO
1.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需提供每天 8 小时在线响应,接到故障电话 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远程支持,远程支持无法解决问题的,安排技术人员 6 小时内上门支持,在 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2 )所有项目资料,知识产权归上海音乐学院所有。未经上海音乐学院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前款所述音像资料、素材、项目成片和音乐等各自形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拷贝)。
3 )需严格执行在线开放课程上线基本规范,建立课程内容审查和运行保障制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未经上海音乐学院审查推荐的课程不予受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课程不得上线,确保课程无政治性、科学性、合法性错误;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须从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等多维度落实意识形态把关责任。
1. 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2026 年 11 月 15 日前
2. 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上海音乐学院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30% ;交付并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70%
4 . 售后服务,保险: 1 年内免费提供调整服务,直至完全满足校方要求
5. 报价清单: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1
课程及名师访谈录制
课程录制
门
7
名师访谈录制
场
2
2
课程及名师访谈剪辑与制作
课程剪辑与制作
门
7
名师访谈剪辑与制作
个
2
课程宣传设计
张
14
3
课程资源上线及售后服务
支持课程上线,支持教学运行相关功能,支持移动端PC端互动学习及保障课程运行服务
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