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10-09
项目名称: 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129524-00375936-1
招标公司: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采购标的物: 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定位铰链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项目概况
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查看完整信息0129524-00375936-1
项目名称: 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026-W00038353
预算金额(元): 51142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51142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5114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14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拟对香精香料与化妆品学部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更新改造实验台,完善实验实训场地与配套软硬件升级,构建覆盖原料评香、感官评价、香精调配、加香应用等生产实训链。更新后的试验台能与现有设备及规划使用用途相匹配,布局合理,保证其它设备进场能能够直接使用;交付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项目现场;.出样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实验室专用陶瓷台面,1 块(不小于 100×100mm);柜体冷轧钢板样件,含环氧树酯粉末静电喷涂成品, 1 块(不小于 100×100mm);滑轨、304 不锈钢五节合页、定位铰链,各一个;滴水架、洗眼器、三口水龙头,中水槽,各一个作为评审样品,具体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6会议室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货物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仅接受源产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 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在开标时间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执行支持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地 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32557750,电子邮箱:Ltt@shbid.com、jy@shbid.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婷婷、蒋颖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32557750,电子邮箱:Ltt@shbid.com、jy@shbid.com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