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免陪照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10-11
项目名称: 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免陪照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预算金额:¥100,000元/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由供应商派驻1名医疗护理员,在护士指导下为住院患者提供个人清洁、饮食协助、排泄照护、翻身活动、院内陪检、安全巡视及情绪陪伴等生活照护,严禁从事医疗操作。供应商负责人员招聘、体检、培训、排班、院感落实、投诉处置及台账管理,并接受医院质控督导与月度考核,确保照护不间断、服务规范化。
5. 服务地点: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6.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不超过三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 服务内容:供应商派驻护理员,在护士指导下为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护,包括个人清洁、饮食协助、排泄照护、翻身活动、院内陪检、安全巡视与情绪陪伴等,并负责人员招聘、培训、排班、院感落实、投诉处置及台账管理。
护理员仅做生活照护,严禁进行医疗操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护士。
2. 服务要求:常规派驻1名护理员,按需动态增减,保障照护不间断。护理员须持有培训合格证明、无犯罪记录、体检合格证明,经岗前及院感培训后上岗。落实院感防控,统一着装标识,建立服务台账,开展满意度测评,接受医院质控督导。增派需求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位,投诉或突发事件30分钟内到场处置。按月或季度考核,在岗率不低于95%、持证率100%、满意度不低于90%,连续2次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 - 2026年10月16日(工作日9:00-17:00)
2. 获取方式: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并扫描至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tjkqc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免陪照护服务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将通过邮件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五、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2日 9时30分
2. 递交/磋商地点: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3号楼105室
3. 响应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同时提交电子版(U 盘存储,密封标注),所有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采招办
联系人:卞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