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食品(上海)冻干粉发酵茶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 2026-10-16
项目名称: 东航食品(上海)冻干粉发酵茶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冻干粉发酵茶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谈判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东航食品(上海)冻干粉发酵茶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清单:
清单-2026-10-13 14:41:21-1 报名后查看
1.3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谈判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品牌商视同经销商);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要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并书面承诺未经东航食品许可,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制造商(如果产品由多个制造商生产的,须提供所有制造商的授权函及资质文件);如产品为进口商品必须持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具备全国一体化供应保障能力,供应区域见第三章附表; 6、同一品牌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8、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供应商(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无行贿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为准; 11、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或为其自然人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同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同单位的自然人股东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4、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递交谈判文件、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4 公司业绩要求:
1.5 采购范围与说明:
货物名称: 1、冻干粉 单位:条 主要技术描述:15g/条、铝膜小包装、塑料中包装、纸质大包装、以西洋参为原料(人参皂苷),履约后需根据东航要求进行包装图案定制及更改。 年参考数量(年):150000条/年 2、发酵茶 单位:袋 主要技术描述:2g/袋、铝膜小包装、塑料中包装、纸质大包装、以西洋参为原料(人参皂苷),履约后需根据东航要求进行包装图案定制及更改。 年参考数量(年):80000袋/年 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1年。交货期:自订单下单之日起3天内交货至东航上海各站点指定地点,7天内交货至东航国内其他各站点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本次设置最高报价单价(含税)元 1.冻干粉 5元/条 2.发酵茶 1.8元/袋 项目预算金额:/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一律开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00.00元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6-10-23 13:30
2.3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虹桥临空经济园区支行
2.4 银行账号:
报名后可查看
2.5 账户名称: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文件
3.1 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
3.3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五路12号东航地服部(2号楼,东航招标公司)
3.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0-23 13:3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4.2 联系人:
王以勒
4.3 联系方式:
4.4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5 联系人:
马天乐
4.6 联系方式:
5. 其他说明
5.1 领取方式:第一步:。 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竞谈-继续任务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5.2 评审方法:综合评价法 成交方法:根据谈判小组确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择优确定 担保要求:谈判保证金:4万; 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使用问题(注册、登录、上传电子标书、缴费、线上报价问题等)请致电平台客服4009710222
6. 附件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