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地铁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 2024-10-22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地铁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2024采购-078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采购标的物: 地铁广告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招标编号: 2024 采购 -078
招标编码:无
开标时间: 2024-11-1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上海地铁广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2024 采购 -078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招标内容:上海地铁广告项目。
1.2 规模:上海地铁广告投放。
1.3 范围:地铁 2 号线常规内包车、站厅智投屏、站厅 DP 双联电子屏。(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相关内容)
2. 投标人须以 “ 标段 ” 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 “ 标段 ” 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 / 标段( □ 不设置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 34.49 万元。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3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 / 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4.1 投标人须为广告业主或具备上海地铁广告项目广告投放资质的代理商。
3.4.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5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时至 16:3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 500 )整,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款请在代理机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 8. 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 word 或 excel )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5]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或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中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 投标人购标联系人携带投标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的自本项目接受报名第一天起之前 2 个月或 1 个月或当月的社保情况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8] 可编辑的本项目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完整、准确地将本企业的信息填入《供应商信息表》中。
5.4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 1 日内向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反馈材料审核结果。
5.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持本公告 5.3 ( [1]-[7] )所列材料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如经审核纸质材料不全的,报名不成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8 时 45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3 号楼 1 楼,接收人为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现场收取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3 号楼 1 层(法兰桥创意园) 邮编: 200081
售卖标书联系人:徐婧懿、丁晨煜 电话: 021-66293786*890 、 13816680217
电子邮件: jyxu@c-sitic.com 传真: 021-66298211
项目负责人: 徐婧懿、丁晨煜
开户名称: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迅公园支行
账 号: 931002010000960485
采购投诉联系人:方老师、沈老师, 021-35965135
9. 当有效报名投标人少于 3 个时,报名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供应商信息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