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动态】上海,吉林,四川等发布招标动态
- 2025-04-30
项目名称: 【今日动态】上海,吉林,四川等发布招标动态
项目编号: YJHCGW20-20250403
采购标的物: 药品、输注泵、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动态概要 2025/04/29
上海 :更新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集中采购相关数据
吉林 :①腔镜切、割吻缝合器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更新②关节骨水泥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更新③执行糖代谢等生化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四川 :公布更新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信息
江西 :调整冠脉超声导管等医用耗材挂网目录
湖南 :部分国家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福建 :①办理南平市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日常相关事务②落实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有关工作
湖北 :①公示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②配送企业公示信息(2025年第8期)
广东 :①公示省平台2025年4月第3批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产品信息②开展省平台2025年4月第2批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与数据关联工作
深圳 :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
上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部分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的通知》,现更新增补中选产品清单。请相关医疗机构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及输注泵增补中选产品清单
吉林
①
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牵头的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更新的带量采购结果《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清单》,增加部分中选产品规格型号、更新部分中选产品信息及价格。现将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告。
②
按照京津冀“3+N” 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更新的带量采购结果《关节骨水泥相关产品清单》,增加部分中选产品规格型号。现将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告。
③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4-02)》有关规定,为做好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参与报量的所有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执行清单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采购,具体中选清单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
三、执行时间和周期
本轮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 2025年5月10日 正式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 1 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执行后库存清理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中选产品挂网工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的挂网工作,及时组织建立配送关系。未在吉林省挂网采购的,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操作,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保障使用。鼓励非中选产品生产企业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
(二)下发协议采购量
吉林省省际联盟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三)签订带量采购购销合同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allEnter/#/unitLogin进入交易系统,在“合同管理”模块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块中下载《操作手册》,完成三方协议的网上签订工作),医疗机构应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规范采购和使用
本次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吉林省中选产品必须按照中选价格执行网上采购,严禁二次议价。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购销合同完成中选品种采购量,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确保30天回款,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若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仍应优先使用中选品种。
(五)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各中选生产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以确保中选产品的供应。中选产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配送。
(六)落实医保配套政策
医保部门要做好医保基金预付、结余留用等工作;中选结果正式执行前,医保基金按照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本次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的监测工作,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要求医疗机构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
附件:吉林省省际联盟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明细(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四川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平稳推进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医用耗材产品更新价格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5〕97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程序对申报企业主动申请下调部分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更新后的联动参考价和我省参考价信息(详见附件)将于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医疗机构参考本通知内容作调价准备,在限价基础上主动议价。
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
2.高值、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联动参考价公布
3.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我省最高参考价/我省参考价公布
4.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产品更新联动参考价公布
江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冠脉超声导管、输注泵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和集采牵头省份医保部门通知,现增加部分集采中选产品,调整部分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
特此通知。
附件:冠脉超声导管等医用耗材挂网目录调整情况表
湖南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6号)、《关于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货款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5〕6号)要求, 2025年5月1日起,将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中选产品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包括人工关节、骨科脊柱、运动医学、冠脉支架、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等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
①
②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有效保障临床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闽医保〔2022〕21号)精神及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落实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中选结果产品。
二、中选结果及执行时间
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于2025年5月12日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5月14日起正式执行。
按照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统一确定的采购周期执行,自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之日起为期3年。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且每年签订采购协议,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8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
三、医疗机构实施范围
参与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闽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确保医用耗材货款及时结算的基础上参与。
四、协议签订
(一)签订时间
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 。
(二)签订方式
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合同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各协议签订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采子系统,在相应页面完成协议签订操作,具体签订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招采子系统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3.三方协议签订完成。
请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落地。
五、医保支付标准
本批次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符合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可除外收取费用的,按规定确定医保属性。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按以下规则核定:
(一)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非集采中选产品以同类中选产品的最低中选价为医保限高支付标准。
(三)实际销售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
六、货款统一结算
中选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相关医疗机构均应通过招采子系统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 每月15日前 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产品货款。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风险管控和防范,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和沟通解释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中选企业作为保障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保质、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向配送企业发送医用耗材,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要根据约定采购量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储备,确保协议产品正常供应和使用。
(三)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应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非中选产品。各医疗机构相关采购情况将纳入招采子系统日常监测范围。
附件: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湖北
①
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详见:
/news/show25120.html
②
配送企业公示信息(2025年第8期)详见:
/work/show25121.html
广东
①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自动查看确认流程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2025年4月27日前申报企业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价格管理”-“耗材议价挂网新增(自动确认项目)”中确认价格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的价格信息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7日。
二、公示路径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耗材价格公示”-“耗材议价挂网新增(YJHCGW20-20250403)”进入“价格公示”进行查看。
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
(三)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五)根据挂网要求,所属挂网产品在公布挂网信息前,其在系统内对应的“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须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因此为避免影响后续挂网进度,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关注相应产品的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请及时按照审核意见重新维护提交。
(六)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②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开展2025年4月份第2批次(YJHCLSTB08-20250402)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和数据关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2025年4月24日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功能版块在广东省申请挂网,经核验,未在省平台挂网的且符合《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议价挂网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集中维护关联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7日 。集中维护关联时间结束后仍可继续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关联维护,未在集中维护关联时间操作的产品,在相关操作维护完成后,纳入下一批次的新增挂网确认公示流程。
三、信息维护及数据关联方式
信息维护方式: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按照《新招采子系统耗材资质操作指引-【耗材生产企业】》(详见附件)要求完成相关产品的报名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
数据关联方式: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门户(/login.do)“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耗材数据源关联申报”-“全国联审通办新增挂网(YJHCLSTB08-20250402)”,根据所列产品数据信息,维护关联本企业对应产品在省平台交易系统“药交ID”的同时,还须在备注栏完成新招采子系统的“产品ID”填写(未按要求维护新招采子系统产品ID的,将影响后续挂网工作),如对应多个ID的,可在备注栏里逐一填写。
四、有关要求
(一)为避免影响后续采购工作,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维护和数据关联工作,尽量按照要求在集中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
(二)属于本次关联范围,但尚未在省平台报名的企业,请先行通过省平台(/login.do)“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完成企业及产品报名信息维护与提交工作;相关维护要求详见《关于新增医用耗材企业资质及产品资料申报要求的通知》(/prArticle?id=查看完整信息328832);并在“产品管理”-“耗材列表”-“拓展信息维护”版块,维护关联本企业产品在新招采子系统中“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统一资质管理”-“耗材产品列表”中对应的“产品ID”,同时维护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代码。
(三)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业务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年4月份第2批次(YJHCLSTB08-20250402)联审通办新增挂网产品关联表
2.新招采子系统耗材资质操作指引-【耗材生产企业】
深圳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局关于建立全省统一医保医用耗材挂网数据库的要求,为进一步服务企业,简化程序,现统一我省医保医用耗材类(不含医保体外检验试剂类)新增挂网申报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申报路径
2025年4月27日起 申请在广东省挂网采购的医保医用耗材,统一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中“耗材挂网申报”版块进行申报(不含此前已在广东省内各平台申请挂网的医保医用耗材产品)。
二、统一申报价格
申请新增挂网的医保医用耗材价格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以系统内填报版块显示的最小使用单位申报拟挂网价格,最小使用单位拟挂网价格保留小数点后4位;最小零售包装单位拟挂网价格由系统自动计算,计算方式为最小使用单位拟挂网价格乘以转换比(此处转换比为最小使用单位与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之间的转换比)后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
申报的拟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 (包含正在执行和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采购、中标、挂网价等,经集中带量采购、各种专项谈判等产生的中选/中标价格除外),申报价格应符合产品对应的采购政策规范要求(如所属项目的非中选价格管理要求等),并接受动态调整和价格联动。鼓励申报企业参照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自主申报价格。
三、统一挂网采购
通过统一申报路径申报新增挂网的医保医用耗材,经资料审核、公示、公布流程后在省内各平台挂网交易,供省内医疗机构采购。
统一申报功能模块优化后,企业申请医用耗材挂网操作,将统一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进行,同时本平台系统不再接收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 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点所述“新增挂网医保医用耗材产品价格申报”相关要求不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在提交新增挂网申请前应在广东招采子系统上传《全国最低价承诺书》(内容不得修改),请企业下载模板后按照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通过指定路径进行上传。
(二)请企业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价格信息,并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挂网申请表时,申请企业须仔细核对挂网申请表中的每个字段信息内容,挂网申请表一旦签章原则上不予撤销;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4。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新招采子系统【生产企业】耗材申报流程操作指引(新)
声明: 本文系华招器械网原创或整理,部分内容来源网络信息,华招器械网对其内容(指来源网络信息的部分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经本平台书面授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或引用,任何经许可的转载或引用应当标注来源,如未标注或标注为非本公众号名称,本公众号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亦不承担其未经许可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法律效果。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读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一切后果与本平台无关。如需获取电子版请联系华招器械网官方销售客服【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