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 2025-04-30
项目名称: 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 2025-JQ01-W1151
采购标的物: 腹腔镜系统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我单位拟对 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Q01-W1151
(三)公示内容
1. 项目预算: 199 万元
2. 采购标的 : 腹腔镜系统
3 . 采购数量 : 1 套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4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 ) 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 。
③投标人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须承诺于合同签订前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 < 大区 > 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全国 < 大区 > 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以保证产品可追溯。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02.W1151需求公示附件1:需求公示参数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 2025年05月09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连同WORD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cgys@shcgz.cn,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查看完整信息。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庞助理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无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04月30日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