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2%隔爆型反吹系统招标公告
- 2025-05-15
项目名称: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2%隔爆型反吹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WZ250604-3809-078832
招标公司: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 2% 隔爆型 反吹系统(招标编号:NWZ250604-3809-07883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 2% 隔爆型 反吹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浊度仪散射式 0-100NTU 隔爆型 0.5级 1.000 台
2 在线浊度仪散射式 0-100NTU 隔爆型 0.5级 1.000 台
3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4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5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6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7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8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9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10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11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12 可见分光光度计360-700nm 1.000 台
13 紫外分光光度计180-400nm 1.000 台
14 紫外分光光度计180-400nm 1.000 台
15 在线氢气分析仪0-100vol%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00 台
16 在线氢气分析仪0-100vol% 1%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1.000 台
17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 2% 隔爆型 反吹系统 1.000 台
18 在线激光气体分析仪0-10% 2% 隔爆型 反吹系统 1.000 台
19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20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21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22 在线磁氧式气体分析仪磁力机械式 隔爆型 带预处理装置+机柜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本次提供的分析仪产品必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各种分析仪提供近10年在双氧水装置或类似工况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套,单套业绩中磁氧分析仪供货数量不少于6台,微量氧、红外和热导分析仪供货数量不少于1台,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 年12 月31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物资涉及分析仪表的本体和预处理集成工作,投标人如不是分析仪表制造商,作为集成商需提供:磁氧分析仪制造厂颁发的本项目独家授权,微量氧、红外和热导分析仪制造厂颁发的本项目正式授权,并提供近5年集成该品牌磁氧分析仪的业绩不少于2套,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前,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 (2)氧分析仪、热导分析仪、红外分析仪必须本体防爆,防爆等级满足仪表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防护等级达到IP65及以上,提供分析仪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如:NEPSI、CQST或PCEC等)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所投标产品凡是列入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接线箱、电伴热带等,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参与SIS联锁的氧分析仪,必须提供SIL2等级证书及失效参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15日8时0分 至 2025年5月2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5月2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肖海荣 联系人: 冉海燕
电子邮件: xiaohairong.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