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华海工-码头缆绳
- 2025-06-03
项目名称: 振华海工-码头缆绳
项目编号: ZPMC(QD)-ZB2025-05-CG225
招标公司: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前 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2
招标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3
招标代理机构
/
1. 4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 -NNNNN-码头用系泊缆绳
1. 5
项目 编号
ZPMC(QD)-ZB2025-05-CG225
1.6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人, 100%
1.7
评标方 法
£ 综合评估法
R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1
招标范围
此项目为码头用系泊缆绳的招标。具体供货范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泊缆绳的原材料、配套件、制造、检测试验、安装调试、运输包装、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
2 .2
交货期 /工期
交货 期 /工期 : 招标方下达订单 30个自然日交货。
计划 开 始 交 货 日 期: 2025 年 7 月 21 日
2 .3
交货 /施工 地点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 .4
质量标准 /目标
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R 质保期: 1.1 、质保期为交货后一年;在质保期内如设备非人为损坏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人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者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设备或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投标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但在任何情况下,质保期不超过交货之日起 24 个月。
1.2、在质保期内,如同一部件出现两次以上相同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设备的整体使用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机更换。
1.3、质保金比例:5%。
质量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5% 。
2.6
付款方式
货物到厂验收合格后 90天内支付 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除双方特殊约定,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以现金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电汇/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货款。
2.7
包件信息
本项目分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 1 : ;
包件 2 : ;
......
3 .1 .3
具体业绩要求
R 无
£ 有,要求:
3 .1 .7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R 无
£ 有,要求:
3 .1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 无
£ 有,要求:
3.1.10
其他要求
R 无
£ 有,要求: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
R 接受,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4.1
资格审查方式
R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4.3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2022年-2024年
5.1
报名截止时间
以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设置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设置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