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表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2025-06-17
项目名称: 无人机表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表演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公告发布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比选文件获取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01-1室
参选文件递交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14:00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评选时间:另行安排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无人机表演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参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后获取
携带本公告列明的【四、参选人资格材料】于文件获取时间内至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701-1采购部进行信息登记后获取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人机表演服务项目
2、比选范围:全面承担无人机表演项目的策划与执行工作。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公告查询网站:国家会展中心官网()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 参选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体参照“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选。
四、参选人资格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副本原件(处于有效期内或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a)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b)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3. 参选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参选人需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 材料可参考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公告栏 -《关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项目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示例》网址如下:/cecsh/announcement/3355.jhtml
(注:以上参选人资格材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已被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列为限制准入企业的,在其限制准入期满前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701-1室
联系人:靳女士
邮箱:jyx@sinoexpo.cc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