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浦卓青数据中心冷源改造项目物探服务询比(第二次)
- 2025-06-30
项目名称: 2024年青浦卓青数据中心冷源改造项目物探服务询比(第二次)
项目编号: CTXJ0100-2025-2158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4年青浦卓青数据中心冷源改造项目物探服务询比(第二次) (项目编号: CTXJ0100-2025-2158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 ( 股份网发批复 【 2024 】 5 80 号 《关于 2024年青浦卓青数据中心冷源改造项目一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 ,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 总投资估算 782.964888 万元,工程编号: 24SH001149001
,预估 物探费用 2.29 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 上海 。
1 .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2.1 采购内容: 2024年青浦卓青数据中心冷源改造项目物探服务 ,具体包括: 青浦卓青数据中心新增蓄冷罐 1套、BA控制系统3套、除湿机27台等设备,相关物探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 2.2 服务 周期要求:自项目委托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
★ 1. 2.3 技术要求: 供应商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 3 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物探费用 折扣最高为 75.00% (不含75.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
① 供应商 为独立法人:
A. 供应商 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 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供应商 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 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 成交 后向 采购人 开具符合 采购人 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1.3 资 质要求:须具有第 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甲 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 级及以上资质。
2.1. 4 人员要求: 提供一名 项目 负责人。 (须提供缴费期为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 前三个月内(不含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 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 5 信誉要求 : 供应商 202 1 年 1月1日至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 供应商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2.1. 7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 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 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 2 年 7 月 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7 月 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7 月 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
( 10 )为本 询比 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1 )与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2 )与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4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5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 响应 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 16 )法律法规、 询比 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 供应商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年 7 月 1 日 8 时 3 0分至202 5 年 7 月 4 日 1 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3 .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5 供应商注册 ”。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 .1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 5 年 7 月 8 日 9 时 3 0分 。
4 .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 .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5. 供应商注册
5 .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 .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 -CA办理 ”。
5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 .1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 汤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 人地址: 四川北路 61号
采购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张嘉伟 庄焰 任礼轩 联系电话: 021- 52373110
电子邮件: zhuangya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号17楼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602811158 000003
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号17楼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 .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