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沪苏通线津宇嘉信电源屏更新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2025-06-30
项目名称: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沪苏通线津宇嘉信电源屏更新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5-0793-DY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采购标的物: 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电源屏更新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沪苏通线津宇嘉信电源屏更新项目单一来源谈判 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5-0793-DY )
1. 发包 条件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电务段沪苏通线津宇嘉信电源屏更新项目(三次)已通过 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上铁计统函【 2025 】 69 号) 上海电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 (编号: SHDW-JSGZ-2查看完整信息 ) 批准实 施,建设资金来源 列支技术改造 , 资金已落实。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流标,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前来参加单一来源谈判 ,谈判对象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沪通线中继 1 、张家港北、张家港通沪场、常熟通沪场、中继 2 、太仓港、太仓通沪场、陆渡线路所。
2.2 项目 内容: 沪通线中继 1 、张家港北、张家港通沪场、常熟通沪场、中继 2 、太仓港、太仓通沪场、陆渡线路所电源屏更新 。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 供应商 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供应商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 电源屏更新 业绩 。
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 (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 供应商 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合同履行进度为 0 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4 )业绩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 经理 要求
证明材料: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 )人员 社保要求: 项目 经理须 具有 20 24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 供应商 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
2 )供应商 拟派驻的项目 经理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 合同甲方 ) 开具 的同意调离文件 。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 2 )安全负责人要求
1 )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安全负责人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证明材料: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人员 社保要求: 安全负责人须 具有 20 24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 供应商 社保缴纳证明 。
证明材料: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
3 )供应商 拟派驻的 安全负责人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
( 3 )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 要求
供应商拟派 参与本项目 营业线 (邻近营业线) 施工的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 主要人员 ) 上岗前 须 具备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 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
证明材料:有效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 知识 培训合格证书 或承诺书。
3. 5 投标产品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的投标产品须具有 CRCC 认证证书并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 CMA 和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证明材料:有效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2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 供应商 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 供应商 不得参加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 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7 ) 供应商 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8 ) 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供应商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供应商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供应商 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 2018 〕 76 号)公布的失信 “ 黑名单 ” ,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供应商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 9 ) 供应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 10 ) 供应商 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 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 查询记录。
( 11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获取
4 .1 《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整( ¥ 5 00.00 ) ,售后不退。
购买《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 采购 的 发包人 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 发包业务代理 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转账时请备注 “ 2025 -0793-DY 标书款 ” 。
4.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 2025 年 0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 7 月 03 日 发包业务代理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 “ 2025 -0793-DY 单一来源谈判 报名表 ”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发包业务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 , 报名单位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于 6 月 17 日前将招标文件发至合格单位报名邮箱。 邮件发送后请与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XX 单位 + 2025 -0793-DY + 报名资料 ” 。
5 . 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竞标人 ,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6. 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第二轮报价为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 . 响应 文件 的递交
7.1 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北京时间 20 25 年 0 7 月 11 日 14 时 0 0 分 。接收 响应文件的 地点 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5 楼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7.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 . 谈判 时间、地点和 方式
8.1 谈判 时间 :为北京时间 20 25 年 0 7 月 11 日 1 4 时 0 0 分 。
8.2 开标 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单一来源 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 和上海局集团公司招标微信群 发布。
10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车站西路 213 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发包业务代理 :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291 号 4 楼
邮 编: 200070
联 系 人: 彭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 :报名表
发包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
发包业务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