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碳钢期现联动,特钢销售方向)中标公告
- 2025-06-30
项目名称: 业务外包(碳钢期现联动,特钢销售方向)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RA25062700892
招标公司: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业务外包、碳钢期现联动及特钢销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询价单号:RA25062700892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30T14:0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5-06-30T14: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碳钢期现联动及特钢销售 详情附后 1.0 1 2025-07-31T00:00:00.000+08:00
* 交货地址:上海上海宝山区漠河路600号东鼎国际大厦A座29层
* 商务条款:1.1 碳钢期现联动及特钢销售业务。2 外包期限2.1 外包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 2026 年6 月 30日。3 外包内容3.1 乙方承包甲方 碳钢期现联动及特钢销售 业务。4 费用确定及结算方式4.1 外包费用确定4.1.1 自乙方执行外包业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费用。4.1.2本项业务外包工作内容及费用“一年一定”。根据市场行情、甲方业务发展需要及乙方综合绩效表现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当年度的项目工作内容及总费用。4.1.3 每个年度的项目工作类型及总费用详见当年度的《工作内容及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4.2 结算方式4.2.1 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工作指标及考核标准,每月评价一次,评价合格后,双方填写附件二,确认无误后进行结算。4.2.2每月对上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5 权利和义务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业务管理要求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三)。5.1.2 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有关业务的工作计划,并有权对计划进行调整。5.1.3 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业务进行业务管理。每年对乙方进行年度业绩评价,并形成年度供应商评价报告。并将评价结果告知乙方,如乙方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双方协商及时予以调整。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 乙方具备承包甲方外包业务的技术能力及法定资质,并按照甲方的业务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实施外包业务,接受甲方对业务的管理和评价。5.2.2 乙方须确保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5.2.3 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作业要求和操作标准,不得擅自修改。6 违约责任和合同的终止6.1在合同期限内,除发生不可抗力(合同7.1条款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改变及9.1条款规定外,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一方确需要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提出解约的一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赔付:违约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给合同另一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方损失。7 免责条款7.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责,但须提供关于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材料。该项材料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8 合同效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8.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相关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9 其他条款9.1 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前,甲方业务提前终止,本合同即刻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2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技术条款:1、钢铁行业市场分析与期现业务、特钢策略制定①负责钢铁行业市场动态监测(如供需关系、价格趋势、技术发展、竞争格局);②提炼客户需求(电力设备、新能源、家电等下游行业)并挖掘潜在市场机会;③制定期现联动业务、特钢业务年度/季度营销策略,明确目标市场、产品定位及差异化竞争路径。2、期现、特钢市场走访及系统录入①走访华东地区内典型上下游客户,拓展华东大区期现、特钢采销渠道;②走访信息100%录入CRM,积累供方、需方资源。3、期现业务、特钢落地①制定可行的业务开展方案;②合同期内促进期现业务在华东地区的业务落地10万吨,完成特钢业务5万吨。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采购商名称: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上海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