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建设大同垦区渔光互补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崇明建设大同垦区渔光互补电站运维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7-25
项目名称: 崇明建设大同垦区渔光互补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崇明建设大同垦区渔光互补电站运维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渔光互补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委托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如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对不同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1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采购内容安全质量要求
设计/监理/施工/运维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2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29日内,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申请。线上招标文件下载申请后在上述时间段内每日9时~11时,13时~16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上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资料核验,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资料核验通过后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提醒: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需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CA认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未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亚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
邮编:200333
联系人电话:陈工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minyingzb@163.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