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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幕墙工程(暂估价)

  • 2025-08-15

项目名称: 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幕墙工程(暂估价)

项目编号: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招标公司: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幕墙工程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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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 (项目名称) 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幕墙工程(暂估价)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 2024〕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WJ-03-023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幕墙工程(暂估价) (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 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东秋村

2.1.2建设规模: 幕墙面积约 33530 平方米,最大单体 建筑工程 幕墙面积 约 9930 平方米,幕墙高度约 28.54米, 采用曲面幕墙。

2.1.3合同估算价: 约 5496.9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1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 0 月 1 0 日 ,竣工日期: 202 6 年 5 月 9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幕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单位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自 2022年8月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2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类似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其它要求

(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 3)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 4)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规定;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7 )本工程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 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8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 ( 含 4家和6家 ) ,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 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确定中标人 。

( 9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里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 必须 由联合体牵头方 派遣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

3. 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 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8月 15 日 17:00 至 2025年8月 22 日 17:00 ,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 /联通网络访问地址:/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请于 2025年8月 22 日 17: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提疑。

6.3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8 月 28 日 09时30分。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 /TPBidder/memberLogin)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备注: ( 1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 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左老师 联 系 人: 毛以川、郑薇、王钰华

电 话: 0 21 -69292600 电 话: 0512- 680797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 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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