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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交城路(高平路-原平路)道路大修工程

  • 2025-08-16

项目名称: 交城路(高平路-原平路)道路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 e3查看完整信息61001

招标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道路大修工程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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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e3查看完整信息61001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查看完整信息61001001

* 公告标题:

* 交城路(高平路-原平路)道路大修工程

* 公告内容: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A0251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汉中路243号4楼

招标人联系人: 钱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62325121

招标项目名称: 交城路(高平路-原平路)道路大修工程

建设地点: 西起高平路,东至原平路,道路全长约361m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结合积水点改善工程进行沟槽修复,全线翻挖新建车行道,交叉口铣刨加罩;全线翻挖新建同质砖人行道;全线翻排水泥混凝土侧平石;铣刨加罩沥青进口坡;同时对道路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整修。

工程总投资: 860.19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860.19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60.943万元

建设周期: 11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相关专业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任职单位必须为牵头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至少具有满足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任志贤 联系电话: 56304724

备注: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且为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预留方式为联合体/分包预留,联合体或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60% 3、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9月15日 10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秣陵路46号28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8-15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 /JGBXMJYPTInterWeb/#/gktb/GktbIndex?ggxh=207670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8-16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8-21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任志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15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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