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协议续签的工作提示-集中采购项目
- 2025-09-01
项目名称: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协议续签的工作提示-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各相关单位 :
根据 《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GH-HD2023-1 )》 要求, 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 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 2 年, 本市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执行集采结果, 现就 第二年度执行与签约事宜提示 如下:
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 。 未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
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 2 倍 。 同产品类别 第二 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 95% ,同产品类别同中选企业 第二 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协议采购量的 90% 。医疗机构如 拟采购首年未报量的中选产品(含增补产品) , 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 签订采购协议。
特此提示。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