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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禾港码头项目螺旋管租赁

  • 2025-09-02

项目名称: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禾港码头项目螺旋管租赁

项目编号: FA00000380740

招标公司: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螺旋管租赁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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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禾港码头 项目

螺旋管租赁 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 螺旋管等材料 (编号: FA00000380740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14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1)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 /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2) 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 :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禾港码头项目螺旋管租赁 。

4、 质量要求 :

(1) 质保资料要求: 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

5、 需求数量规格 :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 具体根据需方通知,进场前与需方联系 。

7、 交货地点 : 连云港市连云 区 。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

8.1. 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需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供方应予配合。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需方不予办理计量。需方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保证义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8.2. 需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检斤(过磅)□检尺 ☑按件清点 □其他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需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技术要求: 无。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通过汽运运至需方指定地点。

11、定标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12、定价机制: 固定单价。

12.1固定单价: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等价格或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需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

13、付款方式 :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支付方式: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若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票进行支付。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个月内按照比例支付,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 100% 。

13.4供需双方以每月25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

14.1 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 5 % 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8 %)。自交货日(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0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2 供方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外观、包装存在明显瑕疵,或业主、监理、需方抽检不合格的,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3 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需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供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应无条件承担由退货引发的一切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4.4 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供方应配合需方完成相关工作,若需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需方可通知供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已交付的质量合格且符合需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据实结算,需方对项目缓建、停建情况履行通知义务的,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14.5 如供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需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供方需向需方支付需方实际损失的 10 %。

14.6 如供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供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需方无法验收,从而导致需方工期延误,则每延期一周罚款合同金额 1 %。

14.7 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为违约,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取消供方今后在需方的投标资格,同时扣罚全部合同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另行采购和工期延误等损失的,剩余部分由供方继续向需方清偿。

14.8 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需方有权在付款时,从价款中直接将不足部分扣除。

14.9 供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需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需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14.10 供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供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需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供方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责任。

14.11 供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供方未购买保险或购买保险的保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赔偿金额的,供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12 供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

14.13 供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需方无关,且供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14.14 对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14 时前通过( / (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 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 《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 ,出具附件三 《信用承诺书》 和附件四 《合规声明》 ,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 :招标人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14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3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 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30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 (盖章):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138弄1号

联系人: 张洋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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