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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5-10-17

项目名称: 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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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象屿地产 发布时间:2025-10-16 14:18:46 点击率:

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开展“上海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招标,现诚邀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事宜。

一、项目名称:上海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

二、服务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平型关路1899弄。

三、招标文件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以邮件形式向招标联系人获取。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2:00(北京时间)

五、投标答疑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3日12: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并提交至招标人单位所在地,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函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在现场出示后,被授权人填写投标人登记表。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999号1楼103室

八、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在有效存续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或事业单位,连续执业3年以上,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法人具备相关施工经验及相关资质证书;

3、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且财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纳税人资格;

4、须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和管理经验,并有相应的专业从业人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三年内有过类似项目业绩;

6、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经营内容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进入或正在进入破产程序;

7、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十、本次招标 8号楼非机动车停放点 最高控制价金额人民币 49749 元, 该停放点 超过本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废标 ,其余停放点暂无已公示的控制价 。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999号1楼103室

3、联系人:邓宇龙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4、邮 箱: dyl@xiangyu.cn

十二、邮件回复格式要求及附件

1、邮件正文内容:致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XXX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象屿名邸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工程投标资格要求,特此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报价,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3、邮件回复附件:1)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3)安全资质;4)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述附件均需为盖章彩扫版PDF文件。

十三、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流程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x c4ba1d26a1243254b61f86a8e7790299.docx (19.00 KB)

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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