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航道感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5-10-17
项目名称: 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航道感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航道感知设备、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公告标题: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航道感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航道感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内河航道智能感知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航道感知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将依托 10条国家高等级航道和7条重要航道(黄浦江、赵家沟、大芦线、油墩港、苏申外港线、苏申内港线、长湖申线、杭申线、杭平申线、罗蕴河、金汇港、龙泉港、川杨河、大浦线、紫石泾、张泾河、苏州河)进行场外感知设施和外场通信设备建设,并配套建设2座航道感知数据汇聚站点。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所需的航道感知设备 ,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 设备 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3 )体系认证要求: 供应商应获得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4 )信用要求: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5 )其他要求:必须是 中交招采网 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 ☑不要求递交
(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其他形式: ___________。
10.合同主要条款
10 .1 付款条件:
( 1)设备进场安装后通过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已安装设备结算价的40%。
付款条件: ①设备过程结算 ;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 2)设备调试且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结算价的80%。
付款条件: ①项目验收通过;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 3)完成合同总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
付款条件: ① 合同最终结算单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 4)1年质保期后付尾款,支付剩余尾款。
付款条件: ①质保期满;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中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招标人核实合法有效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中标单位需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在供应方存在质量及导致安全事故等问题时,需求方有权合理支配该笔费用。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 3%,可采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者银行转账。 。
10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不要求递交
( 2) ☑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的 3%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其他形式: _____ /______ 。
缴纳规则: 在合同签定签缴纳。
11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1.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