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W10-F1012)
- 2025-10-17
项目名称: 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W10-F1012)
项目编号: 2025-JW10-F1012
招标公司: 上海某单位
采购标的物: 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 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 : 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 2025-JW10-F1012
1.1.3 竞争方式 : 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单价)
( 人民币万元 / 年 )
最高限价
(总价)
(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时限
服务地点
1
车辆维修配件器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90
(含税价)
270
(含税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上海市 , 招标人 指定 地点
说明: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 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 1 )被宣告破产的;
(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
(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 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 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 判定 限制或者禁止 范围 );
( 5)有证据证明 投标人 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 3年内,发生过 装备采购合同 违约 行为, 对 拟采购 装备 项目合同履约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
( 6 )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具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材料(二类机动车及以上资质)。
1.2.3 其它要求
1.2.3.1 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第三方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提供附注;②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③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2.3.3 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提供 投标 截止时间 前 6个月 ( 不含 投标 截止当月 )中任意 3 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
1.2.3.4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 “信用中国()”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 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2.3.5 投标保证金追溯期的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 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
说明 : 1.投标人 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 “前3 年 内 ”是指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 3 年 内。 如投标截止日是 2025年1月1日,前 3 年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 ; 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 的 , 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 对 “ 前 3 年 内 ”所作相关 要求 延长 至 开标之日 。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年的 , 自 成立之日 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指 200万 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 较大数额 罚款 ” 标准 高于 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 等行政处罚 。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 方式 开展 资格审查。
1.4 领取 文件时间 和 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 25 年 10 月 20 日起到 20 25 年 10 月 24 日止 ,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1.4.2 领取 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365号苏菜大厦3楼 。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 元 / 包 (售后不退) 。
1.4.4 领取 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 “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中所列文件,现场 办理 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 招标文件时的审核 , 仅 作为 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 是否合格 以 评标时 评标委员会判定 结论 为准 。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5.5 同时提供: 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④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网页查询截图;⑤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网页查询截图。
1.5.6 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材料(二类机动车 及 以上资质)复印件 。
说明 :证明材料中 授权委托书 、保密协议 及 声明函 须提供原件 , 证书及截图 可为 复印件或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 须加盖公章 。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 2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接收 。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指定专人 送达现场 ,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详见 投 标截止时间 。
1.6.4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 项目公告发布 平台为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 网( ) 、 军队采购网( ) 。 ”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某单位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号
联 系 人:邵如、陈伟
电子信箱: jgxmb16@ah-inter.com
询问、质疑受理 部门: 上海某单位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
投诉受理 部门: 上海某单位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