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采购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运动队交流物品”比选采购公告
- 2025-10-22
项目名称: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采购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运动队交流物品”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
采购标的物: 运动队交流物品
项目地区:上海 上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对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 “ 采购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运动队交流物品 ” 进 行比选采购 ,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 2) 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采购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运动队交流物品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 上海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即将于 2025年12月参加大湾区粤港澳残特奥会,为展现上海代表团精神风貌与文化内涵,需 采购一批 运动队参赛 物品, 产品数量: 366套( 产品可为 :徽章、挂件或类似物品 ), 具体数量和要求如下:
( 1)物品特点和理念:
需为上海代表团参加 本次 残特奥会专门设计 、 定制 。 产品应 通过使用 传统手工艺文化 ,精巧细致,便于携带,体现 上海城市温度 ,充分展示本市残疾人精神风貌。由残疾人员共同参与制作更佳。
( 2 )物品的材质和制作:
物品主体材质为金属,可结合其他材料。 物品用途为 :佩戴、装饰、纪念、交流,可为徽章、摆件、挂件等等。 需提供样品照片或实物,辅以设计理念说明,所有产品需为手工制作,具有非遗技艺特点。
( 3)物品的尺寸大小:
建议物品尺寸不宜过大, 单套内含 1-2个物品, 符合一般常规要求,例如徽章尺寸在 10mm-50mm之间 、 挂件尺寸在 50mm-150mm之间 、书签尺寸在 100mm-200mm 等。
( 4 )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如有相应产品制作、服务经验,请提供案例。
( 5 )交付地址: 采购方指定地点(上海市辖区)
( 6 )产品需与采购的项目要求一致,质量符合要求。
( 7 )到货时间: 11月20日前需完成供货。。
( 8 ) 付款方式: 货到 验收 合格后 一次性 支付。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务期限: 自 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 202 5 年 12 月 3 1 日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745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 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 人可于 202 5 年 10 月 23 日 9时起至202 5 年 10 月 29 日 16时 止 ,将 材料邮寄实体材料至 上海市水电路 176号 :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依法纳税记录、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
( 4) 附加相关人员从业资质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佳;
( 5)相关服务案例
( 6)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当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 176号 残疾人文体中心(递送地址请注明残疾人文体中心)
邮编: 20 008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56622999*1614
魏老师 电话: 56622999*161 2